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9:32:16 304 人看过

发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而签订的施工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相关手续的,可以认定有效。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3、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

4、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5、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如下:

1、已办理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三、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形无效

一、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违法违章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合法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4、必需经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共有房屋的无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

(4)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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