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规定
1、原告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除非是和子女相关的事宜,或者需要清偿共同债务,处理个人私事的不能牵扯对方的财产,事实上,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处理个人私事,也不能强行要求使用对方的个人财产。
二、哪些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离婚时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需要进行分割,对于离婚时不必分割的保险,上述已经提到了两种,这里我们再总结一下:
(一)婚前购买并且已经缴费结束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二)父母为子女一方出钱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三)一方因伤残或疾病获得的保险金,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四)父母不幸身亡,子女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离婚时不必分割。
(五)为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用公证后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保险在个人、家庭以及家族企业进行风险规划和资产配置时都是良好的财富管理工具。保险可以是年迈时体面生活的保障,可以是对子女关爱的责任体现,可以是家庭对抗意外风险的工具。但夫妻离婚时应尽可能地友好协商,不应因“保险”的分割而使得双方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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