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房产归属权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15:30 96 人看过

首先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因为买房属于双方自由的意思表示,所以首先看双方就买房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其次双方无约定的:一般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就归谁所有;不需要登记的,谁购买、使用、保管、照顾就归谁;

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根据出资的份额来确定如何分割;不知道归属于哪方的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恋人共同买房分手怎么办

合伙买房主要基于如下几种情形:朋友之间合伙买房投资;婚前男女共同出资买房自住;亲属共同买房自住。购房时如有明确约定,则产生争议后不难处理。若购房各方无明确约定,则应根据出资与否区别对待:

1、各购房人共同出资的,则各购房人之间可视为合伙协议关系;

2、部分购房人并不实际出资,但名义上为共同购房人的,按赠与合同处理,此种情况多发生于亲属之间和准备结婚的男女之间。

无论是产权份额的赠与还是共同投资,合伙购房时都应该签署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出资、月供承担方式及产权份额,并约定房屋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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