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妇女禁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2:22:24 68 人看过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妇女禁忌后果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如下:

1、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权益屡遭侵犯

编者按

维护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尽管随着法律法规的愈来愈完善,关于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的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的重视,但由于违法成本非常低,维权成本却比较高,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

为此,编者根据来自12351记者的采访,对当前职场中几种比较典型的侵权现象进行了总结,希望能再度引起社会关注。

怀孕期间工资不能随意降

案例:项目部经理钟小姐今年8月份的时候怀孕了,最近,单位以各种理由为难她,还给她降职降薪,甚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钟小姐曾经找到公司老板解释,但是得不到理解。目前因为钟小姐拒绝签订一份降职降薪的协议,单位一直扣着她10月份的工资没发,钟小姐拨打12351咨询该怎么办?

建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针对钟小姐的情况,律师建议其可以主动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经济补偿。

也可以通过录音等形式保留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是,在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相应的工资。并建议其结合自身情况与法律规定,妥善选择维权方法。

已有子女终止妊娠也有假

案例:姜女士已有一子,前些天再次怀孕,因此拨打12351询问终止妊娠是否还有带薪假?

建议:根据劳险字【1988】2号文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凭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虽然姜女士不符合生第二胎条件,但她并未生育,单位应当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未缴生育险单位应报销

案例:李女士的单位计划整体转型。目前,准备将所有职工辞退。但李女士已经怀孕一个多月,由于她是外省市户口,没有生育保险。单位称没有岗位给她安排,李女士拨打12351热线询问单位该如何负责她孕期、产期的待遇?

建议: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会申请调解。依据《女职工劳动保险规定》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没有生育保险,依据《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第10条的规定,职工在三期期间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报销。(午报记者刘欣欣)

更多内容请点击:

2012年法定节假日安排通知

2012年春节加班怎么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上班期间哺乳期安排
    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女职工在哺乳期上班的规定,为了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该赋予女职工相应的权利,例如缩短上班时间。那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是三十分钟,要是多胞胎的,时间会再增加三十分钟,哺乳的时间也算是上班时间。哺乳期工资计算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
    2023-07-02
    1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经期妇女从事哪些工作
    用人单位在女性特殊生理期间应给予特殊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以下工作: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
    2023-02-26
    150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是什么,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有哪些
    1、《劳动法》第六十三条对女职工哺乳期的劳动安排规定了两个“禁止”,即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她们延长工作时间或上夜班。哺乳期女工的禁忌劳动包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有机磷化物和氯化合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风钻、捣固机等全身振动大的作业,锻压、拖拉机驾驶哺乳期女工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女工在哺乳期内,应暂时停止使用乳汁中可能排出的化学物质,为保证哺乳期女工有充足、优质的乳汁喂养婴儿,根据《女工禁忌症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号)精神,已婚待孕女工禁止从事铅、汞、苯等职业,镉等作业场所,属于三、四级有毒作业分类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哺乳期享受的特殊劳
    2023-05-07
    399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工在禁忌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其他。一、女职工四期怎么保护1、经期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如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2、孕期保护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属于《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的三、四级的作业。已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丙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醇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
    2023-03-21
    62人看过
  • 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安排与权益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其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023-07-16
    96人看过
  •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夜班
    一、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夜班1、不能安排上夜班,也不能延长劳动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二、产假期间工资如何算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机关普
    2023-11-22
    145人看过
  • 可以逮捕哺乳期妇女吗,哺乳期妇女可以判刑吗?
    判刑后不存在保释了,保释又叫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判刑后只适合假释。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附条件,是指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这一方面是因为只有经过一定的服刑期,才能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悔改表现;另一方面是为了防
    2023-02-23
    495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什么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一、哺乳期出差违反劳动法吗哺乳期经常加班违反劳动法,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在休假日劳动。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二、孕妇上夜班劳动法是什么规定?1、怀孕7个月以下的,关于夜班安排,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看你跟用工单位的协调了,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下的女职工上夜班。但《劳动法》规定了: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2023-06-23
    37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女职工上夜班怎么处罚
    一、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女职工上夜班怎么处罚1、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上夜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二、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该如何应对呢?首先,因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所以,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而且这种主张是一定会得到支持的。其次,如果劳动者也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违法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另外,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6-14
    105人看过
  • 哺乳期女员工是否可以安排加班
    一、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30×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
    2023-06-24
    56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打人怎么处罚
    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因此,哺乳期妇女如果将人打成轻微伤,且对方的孩子不满1周岁,应当不会被行政拘留。但是公安机关可以执行行政罚款。这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且伤者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调解民事赔偿。如果无法达成调解伤者可以单独起诉该妇女对给自己造成的伤情赔偿相关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哺乳期妇女刑事犯罪适用于缓刑。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2023-02-28
    187人看过
  • 如何对哺乳期后哺乳的妇女定罪
    1、对于想在哺乳期间犯罪的妇女,不要认为没有办法在法律条文中对哺乳妇女进行规定。一旦在哺乳期犯了罪,法院仍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哺乳期后哺乳的妇女定罪。情节严重者,处有期徒刑、死刑。恶意纵火、或者引发影响较大的的矛盾、恶意抛掷危险物品、恶意伤害没有行为能力人等行为构成的犯罪。以上犯罪行为,除经济赔偿外,还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经济犯罪,给他人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按照盗窃财产数额定罪。2、在当今社会,许多人认为他们应该受到保护,但他们却犯下了滔天罪行。他们认为自己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类似于杭州孕妇网红纠纷的案例。孕妇应该受到保护。根据后续证据,恶意诽谤孕妇,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理,将网红行为进行到底。道德绑架和网络红人的花圈对网络红人的家庭造成了伤害,老人愤怒地死去。这个动作允许大多数网民将手指指向自己,即使不是自己的身体,而且对胃的小生活,如果他们可以为自己和他人足够宽容,会有很多矛
    2023-03-31
    56人看过
  • 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符合现在的劳动法吗
    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不符合现在的劳动法。女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维权。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是否合法哺乳期单位安排上夜班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维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
    2023-08-07
    210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遭遇岗位变更用人单位违法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原工作岗位被人接替,回来上班时尚处于哺乳期,公司在五天内连续变更其工作岗位三次,劳动者拒绝到岗,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起特殊劳动争议作出二审判决,公司未征得哺乳期女职工同意调整工作岗位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24300元。据查明,2012年5月31日,练女士休完产假欲返回重庆某公司上班,公司告知其岗位已被人代替,先后安排练女士从事审价、成本核算、库房管理等3个岗位的工作,练女士均不同意该岗位调整安排,未去公司上班。2012年6月27日,公司以练女士连续旷工为由,提出与练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任何单位不得因哺乳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没有证实对练女士的三次调整岗位得到练女士同意,其与练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遂判决公司支付练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43
    2023-06-09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在哺乳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加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 哺乳期妇女辞职怎么安排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4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违反单位规定、没有违法违纪情况,不辞职单位也不能解雇。至少到你哺乳期结束,单位不能解雇。哺乳期结束单位解雇的,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 如果你哺乳期结束后也想离开单位,可以现在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让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毕竟现在单位没办法随便解雇你,主动权在你手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 用人单位能在女职工孕期、哺乳期安排加班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
    • 哺乳期女职工有哪些禁忌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有: 第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第二,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第三,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第四,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第五,《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 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哺乳期强迫加班合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哺乳期经常加班违反劳动法,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