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生育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10:06 418 人看过

一、女性生育权概念

生育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正常人类繁衍下一代的主要方法,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方式,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以及个人而言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公民生育权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不可剥夺的一项基本人权。女性生育权就是指女性所享有的生育权利,女性生育权也同样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在我国古代时期,女性是没有生育权的,随着国际社会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女性的地位渐渐地提高,为了更好的保障女性权利,法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定了女性的生育权,用法律形式给予了一定保障。

二、女性生育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女性处于较为弱势地位

女性在社会处于较为弱势地位,保护女性生育权自由更有利于社会,因为通过性行为而进行的生育是靠夫妻双方共同完成,但怀孕后的主要承担者仍是女性,即使是通过现代科技进行的人工授精也是需要女性在其子宫中孕育方可。在生育期间,女性确实处于一个较为弱势的地位。我们都知道男性的权利以及生育是必须通过女性才可以实现的,倘若男性在女性不愿生育情况下,仍希望进行生育,那么在男性为主导的情况下,双方可能会离婚,但也可能对女性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产生严重的伤害;如果让女性为主导,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双方分开。在此后果比较而言,显然保护女性生育权更为有利社会发展,更有利于社会个体。

(二)女性在生育中起到不可替代作用

女性在生育中起到的作用是男性无法代替的,保护女性生育权更有利于保护女性人权。而且我们也知道,生育后代并不是我们结婚的必然,不是我们结婚的原因,不是我们结婚的目的。女性不是生育的工具,生育只是双方感情在一定阶段觉得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个阶段.如果双方达成生育的合意,也不会有女方私自堕胎等情况发生,那么在双方未达成生育合意的情况下,女性进行堕胎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对自己的一种支配权、处分权,并不能说是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并且女性在生育、哺乳等环节所起的作用不是男性可以替代的,女性承担更大风险,比如:丧失自己的生命。如果对女性的生育权自由都要进行限制,那么会使婚内强奸变得合法化。我们之所以强调女性生育权自由原因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双方权利做不到平等享有,在此情况下,如果赋予男性生育权主导地位,可能会使丈夫对妻子身体具有强制权,会使女性人权得到严重伤害,这不利于保护我国所提倡的人权,这不符合我国宪法以及国策。给女性赋予生育权的主导地位,显然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在我国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应当尽快将生育权写入宪法,使其渐渐的具有法定的性质,重视对女性生育权的保护,女性作为生育的主要承担者,理应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保护女性生育自由也是在为我国法律完善,为我国保护人权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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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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