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合同没有填写征地金额怎么办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7:23:06 309 人看过

一、征地合同没有填写征地金额怎么办呢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未明确事项的处理方式,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尝试协商补全相关条款。

如若双方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尽管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未列明具体补偿方案,但只要双方当事人已签署或加盖公章即视为生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法律对此另有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在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当所有当事人均已签名、加盖公章或按下指纹时,该合同即告成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征地批文过两年根据土地管理办法还有效吗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征地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已长达两年之久。

当征地获得国家合法征收审批之后,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未经土地使用或者未能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的话,那么这项批准文件将会自动失效。

倘若仍需进行征地行为,则必须重新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并未对征地批文的有效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国务院出台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中却有明确指出,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仅为两年,超过此期限而未被征收的,该批文将失去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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