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总量也在不断加大,垃圾围城作为严重的城市病症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但与此同时,近几年国内多地推广的垃圾分类似乎收效甚微。面对垃圾的不断包围之势,我们该怎么办?
一、现状:
1、垃圾围城,迫在眉睫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统计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有246个大、中城市公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这些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总计约为1.86亿吨。而这个数字也只是冰山一角,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0年统计,我国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达4亿吨,且城镇生活垃圾还在以每年5%至8%的速度递增。
在公布相关信息的城市中,北上广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毫无悬念地位于前列;此外,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同样产生着大量的生活垃圾。随着垃圾围城问题的日益严重,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已经显现。我国在垃圾清运、处理能力等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缺口,部分城市对于生活垃圾甚至仅仅是在市郊露天堆放,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大量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填埋或焚烧,产生有毒物质威胁居民健康。
值得关注的是,垃圾围城不仅是城市病,而且正在向农村地区蔓延。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相关研究表明,农村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8千克,按照2015年底全国6亿农村常住人口测算,我国每年产生农村生活垃圾1.75亿吨。同时,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实行生活垃圾处理的仅21.8万个,且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只是简单地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
2、垃圾分类,举步维艰
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其作用早已得到世界的公认,分类收集不仅能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更能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重复利用。保守估计,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但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难以有效推进。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相关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的效果不明显或完全没效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待于公众的公共意识提高,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新习惯、新素养,公众需要在生活中不断适应、反复习得,才能内化为一种素质,外化为一种习惯;另一方面,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也需进一步有所作为,引导、帮助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现阶段,尽管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但有法不依、执法主体缺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二、垃圾围城,我们该这样做了-----垃圾分类!
1、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谈到垃圾分类的话题,很多人可能会想到日本,日本用了40多年的时间将垃圾分类的方法逐步细化,目前可以说是已经把垃圾分类进行到了极致。日本的垃圾分可燃、不可燃、资源垃圾等类别,其中资源垃圾又细分为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家中的各类生活垃圾会在每周的不同日子里进行回收。日本各地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稍有差异,但基本上都细分到10种以上。
从幼儿园开始,日本的学校就会教孩子识别商品包装上的各种符号,了解这些包装分属哪类垃圾以及如何丢弃,并请家长督促孩子们实践垃圾分类,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除了宣传教育之外,法律规范也是重要的一环——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最高可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在日本很多地方的街头还贴着宣传画,警告不法丢弃垃圾者可能遭到何种处罚,并要求公民如发现乱丢废弃物者,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看似繁琐的垃圾分类,给日本带来了丰厚回报。通过垃圾分类,日本年处理垃圾量大幅减少,有效地解决了垃圾围城的问题;垃圾分类后,可再生资源被分类回收,不可再生的垃圾则被埋藏或焚烧发电,例如电子产品会被解体以回收其中的贵金属等可用资源,废弃食用油被加工制成生物燃料。
2、国家发力,推进治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官方计划,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将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此外,《方案》中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方案》提到了三个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人将垃圾称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则能让这些资源真正被有效地利用。诚然,垃圾分类的推广是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但只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就为时不晚。
三、《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
《方案》提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鼓励各省(区)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企业是实施强制分类的主体。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应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在对有害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其它类别进行分类。
《方案》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此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方案》强调,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并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相互衔接。
垃圾分类已经迫在眉睫,垃圾围城已经不是说说了,作为每一个制作垃圾的人都应该有垃圾分类的自觉。这不仅是为了生活,更是为了未来的环境,环境的恶化,谁敢说这不有垃圾的一份功劳!垃圾围城,我们该垃圾分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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