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贴警示标识算产品缺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4:02:04 397 人看过

依据我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没有警示标识一般不属于产品缺陷的情形,产品有不合理危险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标准的,才是属于有缺陷的产品。

相关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哪些产品是不能销售的

(1)失效产品。所谓失效,是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如药品,销售者如果销售失效药品,就有可能延误病人的康复,严重了还有可能致命,因此法律禁止销售失效产品。

(2)变质产品。所谓变质,是指产品发生了本质性的物理、化学变化,失去了原有使用价值。如食品,销售者如果销售变质食品。也有可能影响人身健康或者生命安全,因此法律禁止销售变质产品。

(3)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产品的产地是产品的生产或者加工所在地,一些产品因产地不同,其性能、质量指标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如某些土特产品。厂名、厂址是企业的专有名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即是对被伪造或冒用一方的侵权,又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因此法律禁止销售此种产品。

(4)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产品质量标志是产品的信誉标志,表明产品质量水平,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不义之财,非法制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优质产品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谋取非法利益。同时还有一些违法单位和个人未获准认证、未取得优质产品证书或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等而擅自使用相应的质量标志。这种欺骗行为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禁止销售此种产品。

(5)掺杂、掺假产品。掺杂、掺假产品是指在产品中掺有杂质或者造假,致使产品的有关物质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销售掺杂、掺假产品是一种欺骗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此法律禁止销售此种产品。

(6)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以假充真是指以甲产品冒充与其特性不同的乙产品的欺骗行为,如用土豆充当天麻、用淀粉冒充红霉素等。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的欺骗行为。

(7)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虚假标注产地是产品缺陷吗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虚假标注产地如果产地是产品质量的标准之一,虚假标注产地就是属于产品的缺陷,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形,一般不属于产品缺陷。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产品质量责任1.违反默示担保义务。默示担保义务是指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所作的强制性要求,即使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的约定,也不能免除和限制这种义务。它要求生产、销售的产品应该具有安全性和普通公众期待的使用性能,因此是对产品内在质量的基本要求。违
    2023-04-17
    302人看过
  • 何谓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有哪些种类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不合理的危险有两种情况:一是有的产品本身不应当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但因设计、生产上的原因,导致存在一定的危险。二是某些产品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发生危险,这类危险属于合理危险。产品缺陷可分为三类:1、设计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2、制造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3、指标上的缺陷。就是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
    2023-06-20
    362人看过
  • 车辆上不了牌算产品缺陷吗
    依据我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车辆不能上牌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是车辆上不了牌并不是产品缺陷,而是属于上牌手续出现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和需提交的资料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机动车行驶证;(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
    2023-06-24
    463人看过
  • 认识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不同之处
    (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3)赔偿顺序不同:产品瑕疵的赔偿责任是先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对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向消费者赔偿后才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因此,赔偿顺序有先后之分。而产品缺陷的赔偿责任则无先后顺序,受害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
    2023-07-05
    320人看过
  • 缺陷产品能退货吗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的,消费者是有权退货的,消费者要求退货时,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消费者有哪些权利(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
    2023-04-17
    263人看过
  • 包装上没生产者属于产品缺陷吗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包装上没生产者一般是不属于产品缺陷,而是属于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产品缺陷是指产品本身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
    2023-06-13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缺陷产品有哪些警示与召回的形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依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
    • 缺陷产品的警示与召回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咨询解答 依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电子产品及安装材料,产品缺陷责任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二、产品缺陷责任如何承担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 产品缺陷有哪些?产品缺陷该怎么判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这样定义“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此,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按这样的顺序判断:有标准,看是否符合;虽符合标准,再看是否存在有不合理的危险;无标准,看是否存在有不合理的危险。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可以通过对比或者技术鉴定方法证明;判断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可以通过技术鉴
    • 产品缺陷指什么缺陷的详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产品缺陷指什么缺陷如下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