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不必要的羁押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22:31:44 148 人看过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三)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刑事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由负责侦查的部门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同意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备案,由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负责捕诉的部门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必要羁押审查流程
    本文描述了羁押性必要审查程序的具体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公安机关初审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若符合条件,结案即可。羁押性必要审查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公安机关初审,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结案。 犯 罪 嫌 疑 人 权 益 保 障 : 羁 押 性 审 查 规 定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是民主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在羁押性审查规定中,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应当符合
    2023-09-01
    469人看过
  • 怎么解除羁押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3-06-04
    493人看过
  • 赔偿无罪羁押的必要性
    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无罪羁押怎么申请刑事赔偿?【裁判要点】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导致其精神极度痛苦,属于造成精神损害严重后果。2、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
    2023-07-04
    306人看过
  •  调查羁押:日最高限制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安机关在执行调查任务时,需要传唤相关当事人。一般情况下,传唤持续时间为12小时。但是,在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尽量缩短传唤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如果超过24小时,说明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经过澄清不存在犯罪行为的,不予批准逮捕,就会释放。如果被批准逮捕,就一直要等到一审的审判结果,整个时间在六个月左右。公安机关在执行调查任务时,需要传唤相关当事人。一般情况下,传唤持续时间为12小时。但是,在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尽量缩短传唤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如果超过24小时,说明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经过澄清不存在犯罪行为的,不予批准逮捕,就会释放。如果被批准逮捕,就一直要等到一审的审判结果,整个时间在六个月左右。 审判结果未出: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在特殊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期
    2023-08-30
    173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哪些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哪些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有: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2.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3.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4.听取办案机关的意见;5.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6.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如下:1.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
    2023-03-03
    232人看过
  • 9种无需限制的羁押情形
    检察院建议对一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因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或事实,同时案件事实或情节发生变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拘役、管制或附加刑,或被判无罪。此外,继续羁押被告人的期限已经超过了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检察院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便进一步调查。1.证据显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2.案件事实或情节发生了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拘役、管制或附加刑,或者被判无罪;3.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已经超过了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4.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可以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防止被告人和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
    2023-10-27
    372人看过
  • 必要性审查后当天是否能解除羁押?
    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是可以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应该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该建议进行释放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有关的机关应该在十天之内把处理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因此,羁押必要性审查要通过一定的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哪些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请人该刑事案件的审查结果的一种文种。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的书写格式,可参考以下内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格式X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予立案通知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申请人:关于你就XXXXX一案,向本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我院已经按照规定进行初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XXXX条规定,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理由明显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理由如下:特此通知。
    2023-07-01
    268人看过
  • 解除羁押
    羁押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司法拘留当事人怎样提前解除拘留1、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前解除拘留。提前解除拘留,应报经院长批准,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交负责看管的公安机关执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前解除拘留。提前解除拘留,应报经院长批准,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交负责看管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07-07
    175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效性
    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再延长5个工作日。羁押是逮捕、拘留决定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自然状态,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置留室。羁押一般由检察院受理,看守所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是什么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依照不同的诉讼阶段,区分为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当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查,认为不存在羁押必要性的,建议侦查机关(部门)变更或者解除逮捕措施;当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由公诉部门负责审查,认为不存在羁押必要性的,直接决定变更或者解除逮捕措施;当案件处于审理阶段,由公诉部门负责审查,认为不存在羁押必要性的,建议审理法院变更或者解除逮捕措施。监所检
    2023-07-01
    178人看过
  • 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是为立案后的十日内。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第二十一条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检察官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以本院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十日以内回复处理情况。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2024-05-01
    192人看过
  • 羁押期限能抵制刑期吗
    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可以折抵刑期。一、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是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刑期包不包含羁押期间先行羁押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判决执
    2023-04-10
    51人看过
  • 羁押时限
    羁押
    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根据案情不同,每个人关押的时间是不同的。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一般羁押期限:三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任何情况下,拘留的羁押期限都不能超过37天。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十四日。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一、哪有公安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时间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023-03-21
    354人看过
  •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
    一、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羁押期限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023-03-03
    55人看过
  • 消除婚姻限制的方法
    当婚姻关系主体的一方死亡时,其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分居两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不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夫妻两人分居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目前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我国,夫妻分居满两年只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
    2023-07-05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解除临时羁押的条件与限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刑事诉讼法》九十六条,其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羁押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30
      从《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来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未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期限最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要求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如果案件非常的复杂或者是涉案人员较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完毕的,可以
    • 审查羁押必要性有必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行。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对象是看守所关押人是否合法关押,是否有超期关押,是否有不必要的关押。
    • 逮捕后多久羁押期限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2
      如果司法机关在逮捕后羁押期限超期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怎么解除羁押 怎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3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