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0:05:02 165 人看过

以下要件才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立案标准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条件为: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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