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符合合同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3:52 428 人看过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合同。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申请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文章
  • 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是否合理
    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一般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2-12
    2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符合条件?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三项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
    2023-07-20
    320人看过
  • 符合交通事故拘留的条件
    一、符合交通事故拘留的条件(一)《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况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二、交通事故拘留有哪些情况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
    2023-05-06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是对交通事故过程的全面反映。既然是证据,法庭审理中就应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也是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公文书证,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一、其他法条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A、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B、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不是很多。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
    2023-03-07
    44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没写人伤程度是否合理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没写人伤程度是否合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没写人伤程度是完全合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也不需要写人伤程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需要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4-01-16
    2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一、交通事故是否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交通事故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是对赔偿有异议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确定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
    2023-12-27
    4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车子无辜被撞,对方是全责的,可以索赔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内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如果车辆已经灭失或无法修复,需要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果是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由于无法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可以被索赔。如果车子无辜被撞,对方是全责的,可以索赔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内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如果车辆已经灭失或无法修复,需要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果是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由于无法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可以被索赔。 对 方 全 责 车 辆 被 撞 , 可 以 索 赔 吗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方全责的车辆被撞,您可以向其车主或管理人
    2023-09-03
    45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符合什么原则?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组成的人员就是驾驶员以及行人,乘车的人员或者是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的人员都属于交通者,因为违反了交通法的规定而导致意外发生造成人员伤亡,那么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符合什么原则?当事人在行驶中确实违反了交通法的规定,也就是我们大家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违章行为,如果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意外事故。违章行为和意外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就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当事人如果出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的因果关系也不需要承担交通责任。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需要承担作用的大小,就直接关系到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出现的违章行为导致意外发生,那么就需要存在违章行为的一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如果双方的当事人在行驶的过程中都出现了违章行为,那么就需要知道哪一方的作用比较大,就需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是三方当事人以上出现违章行为导致意外发生,那么就需要按照各自出现的违章行
    2023-06-08
    2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申请重新鉴定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由此可以看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作鉴定,法律并没有禁止,程序不违法。那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的鉴定结论,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呢?必须是申请方有足够的证据足以反驳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包括程序违法、鉴定人员及机构无资质等问题,否则法院不应准许,以免浪费时间,影响审判效率,浪费诉讼资源。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鉴定的,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就算接受,做出来的鉴定也会因程序不合规定而成为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一、交通事故中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
    2023-03-29
    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合同。施工合同仅作为备案使用合理吗不合理的,在建筑行业施工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需要对施工的具体事项进行约定,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好约束合同当事人的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
    2023-07-04
    14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交警是否需要开具认定书
    不是交警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一、前车加劲追尾谁的责任?报警,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多久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检验、鉴定的,自事故现场调查
    2023-03-11
    430人看过
  • 符合哪些条件才算交通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轨道交通等。三、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括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例如,仅造成了精神损失的交通事故。
    2023-04-21
    25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哪些实质要件符合可诉性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备可诉性,关键取决于该行为的性质。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被起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可受理条件。其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可诉性,还应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完整性。一个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是由一系列的行政程序完成的,比如行政处罚中的调查取证行为等等,这些程序往往是为了实现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完成而以辅助形式出现在行政程序之中的,因此,这些程序虽然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但没有必要单独进入司法审查程序,只是在对完成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这些单独的程序才纳入审查范围之列,一并审理其合法性和公正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据属性认识很具迷惑性的是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单位————交警部门,也正因如此,早先时间,对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行为性质聚讼颇多,其中就有论者认为,责任认定书属于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行为,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
    2023-07-21
    186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被判入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不一定要坐牢判刑,造成交通事故死亡,肇事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介入,交警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确定责任:1、如果行为人对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肇事者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被判刑,所以开车撞死人承担坐牢与否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事故大小和责任分配判断。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驾驶员要坐牢吗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赔偿,但是不用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
    2023-07-12
    15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符合条件赔偿有何影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1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残
    •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对车速进行鉴定~交警说没法鉴定~是否符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可能,现在到处都是电子眼要不就是监控!怎么可能没法鉴定。
    • 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一定要符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协议书甲方:甲乙双方因年月日在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书,甲方负事故责任,乙方负事故责任,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协议签订日内,向乙方支付元,乙方收款向甲方出具收据; 二、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解决本事故纠纷,此后乙方不得因本事故再向甲方要求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队留存一份;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付款,本协议作废,乙方有
    • 交通事故认定终止后,原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是有效的,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可以确定效力大小问题。只要有一方提起诉讼,公安部门就会终止对认定书的复核,以原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