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不当得利是否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7:20:07 408 人看过

90年前后,保险公司为发展业务推出一子女婚嫁险种,由投保人按月交纳一定的投保费,根据投保年限到期领取由保险公司预先确定的保险金额。1990年1月7日,投保人丁某为女儿办理了子女婚嫁险,其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期限从1990年1月8日至2004年1月30日,每月应交投保费为30元,合同到期领取的保险金额为10635.01元。当合同期届满,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填写有误为由,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实际给付原告保险金额7161.4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以合同书写有误辩解其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于法无据,最终以即时清结的方式解决了当事人的诉争。但本案涉及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正确行使问题,笔者试着引用本案作一分析。

一、不当得利之内函及构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的根据,因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构成不当得利请求权必须具有四个条件:

1、须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当事人在财产上受到利益,包括积极取得方式和消极取得方式;

2、须他方受有损失,损失类型可以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后者指可得利益的丧失;

3、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须无合法根据。

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权基础的现实分析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是诺成性合同,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间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就依法成立。保险公司为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单方预先制订合同条款将之格式化,投保人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即订立或不订立合同,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本案投保人丁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请求的要约,保险公司也作出了承保的意思表示,因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单方拟定,投保人丁某无权变更保险条款中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要保险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投保人一经签字保险合同即依法成立。投保人如期履行了投保义务,而在法律规定的期间保险公司未行使撤销权,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保险期限届满,保险合同终止,根据双方所约定的承保类型和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关系,丁某或者其女儿享有终止合同获得利益的权利,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享有的请求权基础是契约上给付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投资不成能否成立不当得利
    一、投资不成能否成立不当得利投资不成不能成立不当得利。成立不当得利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利无法律上的原因。故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因此受到损失。关于“取得”,应是指一种瞬间行为而非一种持续“占有”状态。如果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取得”某种利益时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没有合法根据时,一般不属于不当得利。无法律上的原因是不当得利发生的要件,若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合同关系,则一方因他人的履行而受利益,应当认为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不当得利举证包括什么不当得利举证包括:1.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2.他方受有
    2023-05-03
    317人看过
  • 因借款合同不成立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不构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不能作为当事人在其他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缺少证据时的请求权基础。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以不当得利起诉,则应当对符合不当得利法律构成之事实举证,若主张事实成立,举证责任发生转移,由被告举证证明其占有钱款的合法性。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向他人出借借款时,应当树立法律意识,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防将来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一、起诉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证据可以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
    2023-02-25
    16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二)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
    2023-02-28
    349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二)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三)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
    2023-05-03
    45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强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包括:(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2)财产权的扩
    2023-03-29
    361人看过
  • 侵占公司资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侵占公司资产并不属于不当得利,侵占公司财产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按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
    2023-04-17
    42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
    • 不当得利成立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9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不当得利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取得财产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3、他人因此受有损失; 4、获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 未获利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
      必须一方获得利益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的必要条件。若不具备此条件,即一方当事人只使他方的财产受到损害,自己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可能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但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现在你应该清楚未获利能否构成不当得利了。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不当得利主要有四个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根据《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2
      不当得利主要有四个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根据《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