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怎么处理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借贷合同的概念以及合法性判断
325人看过
-
认定民间借贷的标准
441人看过
-
合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判断标准
25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判断的关键因素
330人看过
-
投标合同的有效性判断及中介合同无效的情况
144人看过
-
如何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有效性
152人看过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以及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原告以
-
有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及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20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
-
法律有没有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个人债务纠纷是指个人遇到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时发生的“暴力逼债”、“涉黑讨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恶性事件。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则是指个人对于这种恶性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
借贷型诈骗的性质及判定标准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
-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认定的方法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8民间借贷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在借贷开始之前,双方就会先签订合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合同都有效,有些借款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就遇到了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认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