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在审判实践中,日常生活经验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决定证据的关联性。第二,决定证据的可采性。第三,发挥证据间的推理作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正确认定事实和公正作出裁判。第五,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法官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有借条没有借款人可以起诉吗
可以。
没有担保人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经借款人签字,出借人提供借款,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
借款人过世是否仍需偿还借款?
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借条受损借款人是否还款呢
101人看过
-
借条受损后借款人还要还款吗
318人看过
-
借条有改动借款仍需还
294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仍需还钱
337人看过
-
故意将借条借款人名字写错仍需还款
112人看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
借条受损后借款人需要还款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5借据损坏后,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如果借据受损,不会影响双方贷款关系的建立,因此借款人仍清偿债务的责任。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成立的。
-
借条受损还能否起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6借条受损依然有效,可以出示借条的复印件,但是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
-
借款人借钱还钱是否属于诈骗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0债务人借钱偿还债务不是欺诈,而是一种普通的贷款关系。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构成欺诈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借钱不还有借条法院是否会受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是否需要重新签署借条?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01、关于借条到期未偿还的问题,不需要重新书写借条。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重写借条,但需在借条上重新写明还款日期并签署姓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