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房地产纠纷举证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4:02:04 60 人看过

一、房屋确权的证明:1.确认房产,应提供土地房产登记证、房屋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证明。2.建房申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等证据。3.确认房产共有,应提供共同投资建造、翻建、继承、受赠,共同投资购买的证据。二、房屋分析的证明:1.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共有财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据。2.对所主张分析的房产使用、管理、收益的情况及证据、房产买卖的证明。

婚姻案件当事人举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你应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下列证据,不能按时提供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伪造、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则应承担妨害民事诉讼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4、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5、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忆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带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6、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7、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9、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属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证据来源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需经我国驻国的使、领馆认证或经我国认可的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收集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查证。申请书应包括查证内容、证据保管单位、部门、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行详细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家庭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谁举证谁主张的原则如何规定的?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
    2023-06-28
    181人看过
  • 医疗纠纷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
    医疗纠纷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医疗纠纷律师提示,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有以下的规定: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关于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有两点: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医疗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与超过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不同的: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一、逾期举证有哪些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3、当事人及其诉讼
    2023-04-11
    1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追偿权纠纷的判决原则
    追偿权纠纷法院一般的判决标准:1、如果是因担保责任产生的追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担保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追偿权纠纷无力偿还怎么办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8
    3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不同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不同有哪些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跟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是一样的,没有多大的不同,只是在举证责任方面有点不同,行政机关会承担更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时,会很大程度的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尤其在审理方面,审理的程序基本上跟民事诉讼是一样的,只是行政诉讼有点特殊,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之间不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举证方面会存在限制,因此行政机关会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自身的行政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如果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责任
    2024-01-21
    280人看过
  • 民事证据规则的举证
    1.客观发生的事实即客观事实特征:原始事实;自然事实;已经过去的事实;历史事实;事实上的事实。2.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即诉讼事实特征:待证事实;待证法律要件事实;待证法律关系事实3.定案事实即案件事实特征: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法律事实或法定事实;法律关系事实(剔除与法律关系无关的事实)4.诉讼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过滤的事实5.案件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对诉讼事实过滤后的事实(二)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的关系案件事实是运用证据规则处理后,通过证据证明和显示的事实。1、案件事实来源于证据事实;2、证据的特性及人们认识的有限性,决定了对事实实探的相对性;3、司法不能拒绝裁判的特点,要求要用证据规则来适应裁判;4、运用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裁决案件(案件事实需要用证据规则来固定,案件是证据规则运用的结果);5、证据规则的核心或重要组成部分——举证、质证、认证。二、如何全面理解“举证”1、举证责任的概念;2、谁主
    2023-04-27
    179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中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针对家庭财产权益纷争的解决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和解协议,即要求各方当事人自愿且公平地交流观点,互相妥协,力求实现符合各自利益诉求的最佳决策。其次是仲裁制度,此方法需要引入一个不偏袒任何一方的第三方力量进行干预,旨在促使争议双方能理性沟通并互相退让,从而成功化解冲突和争议。再次就是利用司法程序中的仲裁途径加以解决,仲裁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争议作出公正而明确的裁决。最后是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这是一种由国家公权力机构主导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
    2024-04-26
    4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质证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质证需要遵循哪些原则(一)、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举证质证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二)、真实性,主要是指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不能是虚构伪造的虚假证据,对于证据真实性的要求,在庭审时,需要当事人将证据原件一并带上,准备接受对方质证。(三)、关联性,主要是要求出示的证据与本案争议焦点有关联,如果举证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但是没有与案件相关联,仍然是无效证据。二、民事举证责任有哪些类型1、当事人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三、民事诉讼第三人能否举证质证1、在民事诉讼
    2024-01-11
    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这一原则下,主张事实成立的一方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当该项事实在法律上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行为责任注重诉讼的表象和形式,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为了避免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而向法院提供证据,这种责任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转移,直到双方无证可举。行为责任只有先后之分,并无独家承担之果。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行为责
    2023-04-19
    4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
    2023-08-15
    3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债务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诉讼债务纠纷需要多久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特别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4-05-07
    1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怎么写,民事诉讼举证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举证材料的格式1、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2、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相的一切客观事实。证据具有法定性客观性和相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二、民事诉讼举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章规定1、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2、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2023-06-20
    4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房产纠纷如何应诉
    对于涉及房产争议的司法诉讼程序,案件受理法院应首要遵循公正公平且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利的原则,进行庭前深入细致的调解交流工作;倘若在协商与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友好共识,法院仍需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明确条款或其他相关协议内容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谨规范的审判处理工作,并最终作出权威的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08
    291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中相关证据规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正确适用该条规定的前提,首先是弄清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所谓举证责任,简言之,即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承担的以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关于举证责任何者承担的问题,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定》对当事人对何种事实具有证据责任做了详尽的规定。同时《证据规定》第7条对上述规定未做规定的情况下何者承担举证责任做了规定,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
    2023-06-11
    227人看过
  • 诉讼中的民事纠纷能否撤诉?
    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什么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属于什么常见的民事官司主要有: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大多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而引起的赔偿纠纷。如拾到财物不还,代别人饲养走失的动物等。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和
    2023-07-11
    47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购买的财产均属此类。... 更多>

    #家庭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民诉诉讼之民事诉讼中离婚纠纷举证期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的证明(、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
    • 离婚诉讼中财产纠纷举证期限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 什么是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7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 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分配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 民事诉讼的举证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举证时效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04
      举证时效也就是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举证期限,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来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我所可以给举证时效下这样一个定义,举证时效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提出某项主张时,应在人民法院规定的诉讼期间内,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逾期不能或者没有提供证据的即是不履行举证责任,放弃举证的权利,应当承担不利举证的后果的一种制度。 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有利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