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享受什么待遇及其有哪些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0:20:41 444 人看过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认定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工作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或调解途径,请求人单位负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有以下的几项: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鉴定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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