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可以提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5:32:06 494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一、逮捕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即有犯罪事实发生,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比如有人报案发现一名无名尸体,还不能说明有犯罪事实,那么经过法医鉴定存在他杀可能,则可以说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第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第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这是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只有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且又符合逮捕的社会危害性条件的才能适用逮捕。

刑诉法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存在逮捕社会危害性的条件: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有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逮捕的社会危害性的5个条件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得逮捕社会危害性条件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也为律师对于批捕有针对性的提出律师意见提供了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在批捕阶段律师如何介入
    可以直接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会见、提出罪轻或无罪的意见。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案件疑难复杂的还可以延长侦查期限)。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仍然属于侦查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
    2023-04-11
    3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批捕以后可否见律师
    可以见律师;律师还可以帮助自己:(1)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5)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逮捕条件有哪些?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
    2023-02-18
    105人看过
  • 经济犯罪立案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依据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2023-06-18
    68人看过
  • 批捕阶段律师能不能阅卷?
    一、批捕阶段律师能不能阅卷?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以上规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在检察院起诉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二、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分哪些阶段?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
    2023-04-28
    372人看过
  • 律师侦查阶段会见需要批准吗
    一、律师侦查阶段会见需要批准吗?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批准,除非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律师会见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
    2023-06-17
    438人看过
  • 批捕法律意见什么时间提交?
    一、批捕法律意见什么时间提交?批捕法律意见在审查逮捕的时间提交,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逮捕是什么(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即有犯罪事实发生,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比如有人报案发现一名无名尸体,还不能说明有犯罪事实,那么经过法医鉴定存在他杀可能,则可以说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第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第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4-28
    34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审查阶段律师意见书什么时候出具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将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和数据,决定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应以什么罪名提起公诉。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出具律师意见,就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起诉,或者以轻罪起诉发表意见,供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参考,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审查起诉退查阶段律师阅卷可以吗?依据《刑诉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由检察机关作出,虽然退回补充侦查也是在实施侦查行为,但是其所要完成的是审查起诉的任务。这与案件之前所处的侦查阶段不同,突出表现在作为侦查主体的公安机关已经不具有终结该环节刑事诉讼活动的权力。所以,退回补充侦查更应当被看作是审查起诉的一个环节,依附于审查起诉阶段而存在。这也与立法本意相契合,就刑事诉讼法的章节设置来看,其第171条关于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就
    2023-08-07
    93人看过
  • 批捕后律师介入是哪个阶段
    逮捕后应该马上请律师,作为刑事案件,律师是必须的,否则家人看不到,只有律师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亲属的委托后,可以行使诉讼权利:向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根据侦查机关的安排,办案机关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五种重大复杂案件在五日内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有权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被批捕后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卷宗吗律师不可以在侦查阶段查阅案件,律师只能在法院当庭期间查阅案件,因为案件的案卷涉及到侦查的机密也涉及到案件的机密,律师作为非公安机关人员是没有资格查阅案件的,只能在法院当庭经过允许才可以查阅这也是为了案件的公平。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
    2023-07-21
    254人看过
  • 批捕阶段律师能否查看材料
    1、批捕阶段律师一般是不能查看材料的,公安局已经把材料递到检察院申请批捕,在这段时间内律师不可以调阅当事人的口供材料,但可以核实有关证据;2、当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知识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
    2023-03-24
    99人看过
  • 律师在批捕的阶段能否进行阅卷?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以上规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在检察院起诉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关于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是什么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移送审查起诉时,侦查机关应当向人民检察院移交全部案件材料。自案件移送起诉后,辩护律师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全部案件材料,包括对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三日内书面通知辩护律
    2023-08-06
    374人看过
  • 侦查阶段会见的律师可以请几个?
    一、侦查阶段会见的律师可以请几个?一个人是可以同时请两个律师的。可以同时与两个律师签订委托协议、代理协议。同一时间内最多可委托两个,但在不同时间段内,可委托多名。如果需要出庭,最多可以请2个律师代理当事人出庭。按规定,如果聘请两个不同事务所的律师,需要签订两份合同并依合同支付律师费用,律师之间还涉及工作方式、方案的协调。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协助委托人做哪些内容?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2、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
    2023-06-17
    60人看过
  • 批捕阶段刑事法律意见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一、批捕阶段刑事法律意见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二)正文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三)结尾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
    2023-04-16
    163人看过
  • 刑事审问阶段可以申请律师会见吗?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5、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法律维权辅导,保证其健康积极的面对现实,迎接挑战。6、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属沟通案情之外的生活信息和亲情信息,安抚情绪,保障基本需求。7、严防发
    2023-06-17
    415人看过
  • 律师在批捕阶段的工作有什么?
    一、律师在批捕阶段的工作有什么?(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5)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
    2023-04-28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7
      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4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侦查部门、侦查监督
    • 法律援助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怎么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要求用简明扼要
    • 律师在批捕阶段的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4
      律师在批捕阶段的辩护意见重点要以不予批捕的利益和事实依据来进行陈述,可以根据嫌疑人的认错态度和其行为情节的危害不大来进行阐述,主要为了帮助嫌疑人减轻处罚。
    • 诈骗案件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未被采纳还能见律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9
      诈骗案件批捕阶段的律师意见书没有被检察院采纳的,嫌疑人被批捕后也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律师有同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的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律师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等有效材料,办案部门应当依法安排律师会见。
    • 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8
      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但应在公安提请逮捕意见之后,检察院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如果在批准逮捕后,辩护律师认为没有必要逮捕或者逮捕不当,可申请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