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08:52:12 323 人看过

1、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与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发、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故意遮挡、污毁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如何确定当事人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违章适用罚款的情形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罚款常常和其他处罚一起给与,但是也有单独适用罚款的情形。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员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

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以上两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激励驾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

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不收取拖车费,并且即使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拖放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沈

3、以下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构不成犯罪的;

(4)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警告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的情形,关键在于看其具体的定罪量刑与犯罪情节是否能够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首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因此可以适用缓刑。其次,交通肇事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可能适用缓刑。再次,交通肇事者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最后,交通肇事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一、职务侵占可以缓刑吗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犯罪情节较轻和悔罪表现良好,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可以适用缓刑。由于职务侵占罪可以在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因此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那么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二、无期徒刑可以缓刑吗无期徒刑不能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
    2023-06-21
    232人看过
  • 需要报警的交通事故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置方式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
    2023-06-26
    484人看过
  • 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时哪些情形要回避
    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时以下情形要回避:1.交警是本案当事人的;2.交警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3.交警本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交警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时哪些情形要回避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条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2022-06-26
    2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会被交警扣留车辆
    一、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会被交警扣留车辆交通事故中以下情形会被交警扣留车辆: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8.其它。二、交通事故扣车需要注意的情况交通事故扣车需要注意的情况有:1.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查封或扣押,这时如果车主提供担保,也可以将车辆开走,以免产生营运损失;2.现行法律并
    2023-12-17
    3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一)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轨道交通等。(三)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括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例如,仅造成了精神损失的
    2024-01-14
    325人看过
  •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情形
    【案情】司机小马经常从距市区25公里的生猪饲养场开货车拉活猪送往市郊的一个屠宰场。2004年8月的一天,小马又拉了满满一车活猪赶往屠宰场。在途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小马看到自己这方是绿灯,就一踩油门准备通过,没想到在距路口不到三米远的地方,他突然发现一辆面包车从右首的马路上左转过来,由于马路上有绿色隔离带档住了视线,小马在看到这辆面包车时两车相距只有5米左右,小马虽然拼命地踩刹车,但还是与面包车撞上了,面包车车头撞在货车的保险杠上,面包车前机箱盖撞坏,车玻璃撞碎,货车的保险杠撞坏。面包车司机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表示道歉,声称有些急事需要赶路,本来以为对面没车,谁知临拐弯时,才发现了小马的车,并愿意赔偿小马修车的费用,双方留下姓名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后各自继续赶路。小马到屠宰场后,与工人一起卸货时发现,由于急刹车有几头猪受伤,受伤的猪又受到其他猪的践踏,有一头已经死了,屠宰场对这几头猪要求降价收购
    2023-03-23
    297人看过
  • 交强险不赔的交通事故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详解】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责任的有关规定下列四类事项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除外责任:第一类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车者、乘客和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都有较大威胁,因此,驾驶机动车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是对驾驶人最基本的要求。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况下上道路行驶是对人对己极不负责的行为,应由驾驶人本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未取得驾驶资格”是指:1.无驾驶证。驾驶证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具有驾驶某一车
    2023-04-19
    476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警告的适用情形
    一、行政处罚中警告的适用情形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知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道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度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
    2023-06-19
    232人看过
  • 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一、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2、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
    2023-04-28
    112人看过
  • 离婚公告适用哪些情形
    以下情况下适用公告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一、老公一直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离婚诉讼需要的资料包括: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2、户口薄;3、结婚证;4、民事起诉状;5、财产权属证明;6、债权债务证明;7、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二、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023-03-07
    109人看过
  • 被告不适格的情形有哪些?
    被告不适格的情形有: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发生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有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列明明确的原告和被告,主体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一、怎么判定当事人是否适格?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放弃、承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如果对合同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要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而提起诉讼,则是不适格的原告。但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
    2023-06-23
    4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哪些情况下适用简易流程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哪些情况下适用简易流程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可适用简易流程处理的情况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可以适用简易流程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流程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二、哪些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负全责以下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负全责:一、事故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的,另一方完全不存在过错。二、事故一方逃逸,且因为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认定逃逸方负事故全部
    2024-01-12
    46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交通民警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与量罚相关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
    2023-05-04
    470人看过
  • 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情形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第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2023-06-12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警告
    词条

    警告的适用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 更多>

    #警告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私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七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七种情形是: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
    •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适用于哪些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
      所谓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
    • 有哪些交通事故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 交通事故报警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报警时应注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交通事故报警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
    •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7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