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销售的风险何时转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12:58 467 人看过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则风险在合同签订时转移;如果情况表明有必要,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提前到原始装运,即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情况下,货物交付给签发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风险在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如果买方没有在适当的时间内收到货物,当货物已交付给他作质押,但没有收到货物时,风险即转移。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到了,但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由其支配时,风险就消失了。

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67(1)条,如果销售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特定地点交付货物,风险将从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并根据销售合同转让给买方时起转移给买方。如果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则在货物在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之前,风险不转移给买方。卖方有权在不影响风险转移的情况下保留控制货物处置的单据

(2)但是,在货物通过标记货物、装运单据明确表明相关合同之前,风险不会转移给买方,第六十八条在途销售的货物,风险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转移给买方。但是,如果情况表明,风险自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的单证的承运人时起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灭失或损坏,且未将此事实通知买方,则除第67条和第68条另有规定外,卖方应对此类灭失或损坏负责,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之时起转移至买方,如果买方未在适当时间内收到货物,则自货物交由买方处置但买方未提取货物之时起转移至买方,从而违反合同,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接收货物,则只有在交货时间到达且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由其处置时,风险才转移(3)如果合同提及当时未确定的货物,在明确注明相关合同之前,这些货物不得视为已交由买方处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转让相关文章
  • 货物风险转移的方式是什么
    一、货物风险转移的方式是什么货物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是签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
    2023-05-03
    138人看过
  • 国际贸易术语对风险转移时间的影响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采用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则风险转移的时间应按这些贸易术语的规定来确定,而不按公约的规定来确定。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规定了不用的风险转移时间。在国际贸易中,最常采用的就是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根据《通则2000》的规定,这三种贸易术语下风险都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如果选择了CPT或者CIP时,则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货交买方的时间。所以在贸易买卖中,合同中要注意贸易术语的正确使用,以规避己方的风险承担。
    2023-06-06
    446人看过
  •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有何联系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1、所有权转移。国际上对所有权转移有以下几种原则和做法,即: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订立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交货时所有权转移。2、风险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是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严寒、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定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2023-06-06
    274人看过
  • 国际货物销售索赔的类型是什么
    国际货物销售索赔的类型是什么?(1)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贸易索赔包括:①买方违约。如果卖方未能按时开立信用证,或故意开立不完整的信用证或要求过高的信用证,导致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未能按时支付赎回票据;不合理地拒收货物;或买方负责运输时,未按时派船收货,或未及时签订运输合同并指定交货地点②卖方违反了合同。如果货物未按时交付;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包装、数量和重量交货;不提供合同或信用证中规定的适当文件③合同条款不够明确,导致买方和卖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或解释不一致,导致争议和索赔。(2)针对承运人的运输索赔(装运索赔)包括:①短卸货物。也就是说,货物没有完全卸下,或者货物在其他港口误卸,导致短卸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或因损坏和泄漏导致货物短缺③由承运人负责的货物损坏,包括损坏、损坏、水渍、污染等(3)保险人的保险索赔。属于保险单规定范围内的相关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国际贸易索赔范围1.金钱索赔1
    2023-05-07
    463人看过
  •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权利担保
    卖方在国际贸易中的保证义务包括两种义务:质量保证和权利保证。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分别规定了货物知识产权的保证义务。现代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加强要求卖方在交易中承担相应的义务卖方对货物的权利保障义务包括三个方面:(1)卖方保证其拥有所售货物的所有权或有权转让货物所有权(2)卖方保证所售货物没有任何未向买方披露的担保权益,如抵押权、留置权等(3)卖方保证所售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义务是出卖人的一项重要义务。在国际货物销售方面,,卖方对其出售的货物有明示或默示的权利和担保义务。关系中,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基于交付给买方的货物的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根据《公约》第42条,卖方应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索赔负责。公约第43条进一步规定了卖方的权利和担保义务:如果买方未将索赔的性质通知卖方第三方的权利或索赔在买方知道或应该知道
    2023-05-07
    299人看过
  • 修订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的议定书
    【文献号】1-40827【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修订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的议定书【法规分类】FL01【颁布时间】19800411【实施时间】19800411【正文】修订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的议定书议定书本议定书各缔约国,考虑到国际贸易在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上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深信采用规定国际货物销售的时效期间的统一规则将有助于发展世界贸易,认为将1974年6月14日在纽约订立的《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1974年时效公约》)予以修正,使其符合1980年4月11日在维也纳订立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销售公约》),将可促进采用《1974年时效公约》中规定时效期间的统一规则,兹协议修正《1974年时效公约》如下:第一条(1)第三条第1款以下列条文取代:1.本公约只在下列情况下适用:(a)如果订立合同时,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当事人营业地在缔约国内;或(b)如果国际
    2023-06-05
    361人看过
  • 国际公约关于货物销售的基本规则
    一、国际公约关于货物销售的基本规则1.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包括其国际性、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以及跨境交付的要求。2.国际性体现在合同双方营业地的不同国家性质,这并不受合同当事人国籍影响。3.标的物特定性在于合同的对象必须是实体的、有形的动产,不涵盖如股票、债券等无形资产。4.跨境交付是国际货物买卖的核心,要求卖方将货物从一国运至他国,并在目的地完成交付。5.合同的涉外因素意味着不同国家法律体系的适用,以及可能涉及的国际贸易公约或惯例。二、国际货物买卖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买卖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国内贸易相似,重要的原则包括意思自治、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以及促进交易简便快捷。《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文献对这些原则有明确规定。1.意思自治原则赋予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与法律规范不一致的内容。2.平等公平原则确保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平等,追求公正合理。3.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
    2024-01-16
    351人看过
  •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转移关系是什么
    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转移关系是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转移是两个紧密相连但又有区别的概念。1.所有权转移主要涉及货物的归属问题,而风险转移则关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归属。2.在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国际公约并未对此做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当提单在买卖双方之间转移时,货物的所有权也相应发生转移。3.至于风险转移,国际贸易中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惯例。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定,通常规定货物在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二、风险转移与保险利益风险转移与保险利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1.保险利益原则源于保险合同的本质特征,即赔偿被保险人实际遭受的损失。在海上货物保险中,保险利益与货物所有权及货物风险的转移密切相关。2.当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未分离时,只有货物的所有权人对货物享有保险利益。3.当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而货物的风险发生转移时,承担货物
    2024-08-05
    273人看过
  • 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怎么转移
    一、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怎么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出卖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一般在合同订立时,出卖人就应当将有关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或者提取货物的单证等交付买方,货物也就处在了买方的支配之下。因此,一般说来,从订立合同时起转移货物的风险承担也是合理的。因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货物已经装在运输工具上处于运输的途中,在收集不到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都难以搞清风险的发生到底是发生在运输途中的哪一段,是在合同订立之前还是在之后。所以公约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即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这就把风险转移的时间提到了货物交付承运人之时,也就是说从货物交付运输之时起,货物风险就由买受人承担了。二、什么是路货买卖路货买卖是指在运
    2023-06-15
    273人看过
  •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与交付时间有何关系?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依公约第68条的规定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不存在交付承运人的问题,因为货物已在承运人的控制下了,所以从合同成立时就转移风险。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如情况表明有此需要,风险自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须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货物已灭失或损坏的为限。3.其他情况下货物的风险转移。双方均未违约的风险转移原则关于买卖合同中双方均未违约的风险转移原则主要有两种学说立法例:一是所有人主义又称物主承
    2023-07-02
    219人看过
  • 买卖关系中货物风险什么时候发生转移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货物需要运输的,合同条款中规定在一个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024-04-17
    397人看过
  • 国际货物销售的特点和基本规则是什么
    国际货物销售是指双方对实物货物进行的国际贸易活动。国际货物销售的特点是什么。国际性是指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双方他们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论合同当事人的国籍如何。如果双方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则其签订的合同为“国际”合同;相反,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其长期居住地应为“营业地”。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动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可转让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房地产交易和服务提供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项下的货物必须从一个国家运输到另一个国家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或一个国家完成,但在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至其他国家并在其他国家交付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规范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法律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销售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销售的基本原则与国内交易的基本原
    2023-05-07
    101人看过
  • 国际转运货物的出境申报
    (一)船舶代理公司在国际转运货物出境前按照出境船名、航次填写《外国货物转运准单》一式两份(见附件),同时提供《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一式两份(见附件);(二)主管海关将《外国货物转运准单》、《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与留存的进境国际转运货物舱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外国货物转运准单》和《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加盖国际转运放行章;(三)《外国货物转运准单》由海关留存,《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由船舶代理公司交于码头专用堆场,专用堆场凭此发货装船。
    2023-04-24
    242人看过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的转移有什么规定
    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卖方必须交货或提交有关的货运单据,买方必须收受货物和支付价金。这两项行为的统一,就确认货物所有权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条及五十条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同货物的所有权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与地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并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如果合同对此未作规定时,则根据合同的性质及其条款,依照法律和惯例,从中推定出这个意思。在一般情况下,货物的风险和货物的所有权是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在国际贸易中,采用装运港交货系统合同居多,由于买方付款通常在卖方装船之后,这就可以出现货物的风险转移在先而所有权转移在后。
    2023-06-09
    40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更多>

    #合同转让
    相关咨询
    • 请问一下有关风险转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8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 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 所以又规定风险自交给签发
    •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规则具体都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2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 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风险自交给
    • 国际贸易术语中,CIF规则,货物风险从什么时候开始转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2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规定,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船或指(中间销售商)设法获取这样交付的商品。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于装运港装船时转移向买方。卖方须自行订立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装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即买方自货物按规定的方式送达后承担所有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 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什么时候可以转移货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
    • 买卖货物风险转移惯例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就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较为普遍,尤其是信用证纠纷案件,普遍采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目前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500”)。从目前我们所审理的信用证纠纷案件看,绝大部分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