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怀孕了公司改制怎么办
怀孕了公司改制,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公司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具体内容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什么情况下有双倍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可以随便解除吗
451人看过
-
十级工伤厂里可以随便解除合同吗
1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随便解雇员工吗
307人看过
-
企业是否可以随便开除员工
212人看过
-
是否可以随便制作公章
31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可以随便更改吗
98人看过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
合同合同没生效可以随便解除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2我国法律目前并未明确规定合同未生效是否能解除的相关问题。 根据学理,合同虽然成立但是未成效,合同没有效力,又何来解除一说,故未生效的合同不需要解除。但是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
-
委托人能否随便解除合同?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4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担保合同可以随便提前解除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8担保合同可以附期限解除。担保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时间以及解除事由,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解除合同的协议书可以随便写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7解除合同协议书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就有用。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挂靠公司是否合法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3“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