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办公款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什么情况下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情况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少发工资如何处理
公司少发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拒不补发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二、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适用本法。
三、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发生劳动争议;(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争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争议;(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争议;(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能发生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上述原因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二)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劳动争议;(三)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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