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要什么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52:52 332 人看过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确定:

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

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

一、担保人的作用包含有哪些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保证合同之中,当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予以偿还。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同等价值吗,财产保全措施
    一、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同等价值吗申请财产保全时,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被保全财产同等价值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
    2023-04-19
    421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需要。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同,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财产保全担保人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
    2023-07-21
    290人看过
  • 担保人能否要求财产保全
    担保人可以要求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应当提供担保。一、法院车子被保全怎么办?车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的,则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活动。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二、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会不会被冻结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诉讼在没有保全的情况下,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会被冻结银行账号。这个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2023-06-28
    419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担保?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因为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可能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损失。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如果申请有错误,申请人应当注意因被申请人财产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失,我会赔偿的。因此,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价值的经济担保,以保证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的损失得到赔偿。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为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而遭受的损失而向法院提供的担保。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第一百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财产保全;当事人不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能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
    2023-05-31
    165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要怎么做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要怎么做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二、为什么要申请财产保全之所以要申请财产保全是因为在给付之诉中,原告到法院起诉的目的就是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还物品等。而诉讼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从人民法
    2023-06-06
    77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以及担保规定
    (1)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财产保全的意义进行财产保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点:1、一旦对方的车辆被查封、扣押,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打官司,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赔偿,也可以对被扣押车辆实施拍卖;2、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使用,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车辆所有人会与伤者达成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3)财产保全的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情况紧急;2、利害关系人申请;3、法院裁定;4、提供财产担保。财产保全担保费由什么人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
    2023-08-17
    178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书起到什么作用
    一、财产保全担保书作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故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认定。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既可以是保证人担保,也可采用实物、现金、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申请人通过提供担保,可以防止因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
    2023-06-01
    294人看过
  • 我需要办理财产保全担保吗
    1、我需要办理财产保全担保吗?如果我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我就不用去了。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财产保全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担任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公民。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能立即申请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财产保全地人民法院申请,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第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应缴纳
    2023-05-31
    112人看过
  •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
    一、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一)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3、担保日期。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二、担保书怎么写才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书(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
    2023-05-06
    413人看过
  • 能保全担保人财产吗
    首先,从诉讼保全的性质来说,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基于担心相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可能造成与己不利的后果,实现法律赋予自己的一种保护措施。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确保法院将来的判决得到顺利执行。只是对该保全财产设置的限制措施,并不因此而认定为对该债权新设的物的担保,诉讼保全应该有别于物权担保。其次,从现行法律的实际规定来说,在有担保人并采取财产保全的情况下,案件判决生效以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先后顺序是先由债务人以被保全的财产清偿债务,还是按照连带保证的责任承担顺序确定债务清偿?对此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给予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保证这一债权实现的目的来说,连带责任的设定并没有规定先后偿还顺序。财产保全并非是物的担保,在此债权人当然有权继续对担保人的财产进行执行。最后,从此类案件的现行情况来说,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提出保全,并不当然意味着债权人选择了主债务人作为清偿自己债权的“第一责任人”,财产
    2023-06-13
    87人看过
  • 保全担保财产的期限
    一、保全担保财产的期限对担保财产进行申请保全的,保全的期限依据财产的类型而定,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不动产保全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二、财产保全的复议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023-06-16
    239人看过
  • 保全财产申请人提供什么做担保
    法院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要提供财产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并且向法院提供担保书。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一、如何在民法典中解除房产保全?到法院解除保全: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
    2023-03-07
    433人看过
  • 财产保全审查的条件有哪些,财产保全一定要担保吗
    一、财产保全审查的条件有哪些财产保全一般审查下列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二、财产保全一定要担保吗财产保全是否一定要担保,要分情况讨论: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会被驳回申请。2.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人不一定要提供担保,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只有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才必须提供担保。三、财产保全复议期限是多久财产保全复议期限是多久,没有具体规定。《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
    2023-06-06
    325人看过
  • 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诉前财产保全主要内容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两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申请人为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当提交法人主体登记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主体资格证明等;3、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材料、居住证登记材料、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证明材料;被申请人为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的,应当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材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表、银行开户证明等。;5、担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担保书,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字;6、担保财产价值等于申请查封价值的证明材料,如银行
    2023-08-08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保全担保书,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0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 财产保全担保中的担保责任是什么,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备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第一,财产保全中未建立可靠的登记制度。在接受申请人以不动产或车辆提供的担保时,人民法院通常只要求申请人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或房产的所有权证明,而并不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之后,又将该担保财产转让或设定抵押登记的话,由于登记机关并没
    •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是什么,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书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
    • 为什么会设立财产保全担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或有争议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其处于法院有效监控之下的司法行为。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