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确定:
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
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
一、担保人的作用包含有哪些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保证合同之中,当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予以偿还。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
-
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343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与解除保全担保
222人看过
-
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
301人看过
-
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措施
373人看过
-
夫妻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198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标准,财产保全的条件?
372人看过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
财产保全担保书,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0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
财产保全担保中的担保责任是什么,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备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第一,财产保全中未建立可靠的登记制度。在接受申请人以不动产或车辆提供的担保时,人民法院通常只要求申请人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或房产的所有权证明,而并不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之后,又将该担保财产转让或设定抵押登记的话,由于登记机关并没
-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是什么,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书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
-
为什么会设立财产保全担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或有争议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其处于法院有效监控之下的司法行为。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