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保释期间跨区域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54:53 118 人看过

一般是犯罪行为地管辖。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地对于确定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取保期间传讯严重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严重与否没有区别,因此取保候审人员不必过于担心。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中断。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取保候审人员,次数不限。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及时到案被传唤。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审判,并辅之以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满仍未结案的,检察院、法院可以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刑事措施。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是正常的办案程序。被取保候审人员需要尽快传唤,并能依法处理。没必要太担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员工接私单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私自接单一般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私自接单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是否违法1、首先,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反法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员工不能在业余时间兼职,只是对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进行了限制:(1)员工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除非前
    2023-02-20
    104人看过
  • 生产假药罪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团伙生产假药罪如何量刑团伙生产假药罪的量刑是:团伙生产假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2023-08-08
    486人看过
  • 开空头支票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故意开具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第一百零三条【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一、收到空头支票如何处理1、先和出票人协商解决。有时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并非出于故意,如果对方愿意补足金额或者重新开出支票
    2023-06-21
    279人看过
  • 刑事责任是否追究:犯罪程度较轻能否免除追究?
    是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从形式上看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出现了违法阻却事由或从轻、减轻、免除刑罚的事由,导致犯罪的情节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若按照犯罪处理会违反罪责刑一致的原则,所以不按照犯罪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轻微伤能否量刑故意伤害轻微伤不能量刑,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
    2023-08-16
    237人看过
  • 租客在租房期间能否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1、租房期间房东打算卖房并且要求租客提前搬家的话,是属于违约的,租客可以告房东违约,并且要求房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正常以一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并且房东还要给租客足够的时间搬家;如果房东打算卖房,但不要求租客提前搬家的话是不算在违约里的,只是需要将合同里出租方的名字改成现房东的名字就可以了。2、房东卖出房子后,如果新的房东不承认原先的租赁合同,要求租客搬走的,租客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继续租该房,与新房东认不认可租赁合同无关。3、在租赁期间,即使房东将房子给了其他人,也不会影响双方的租赁关系,他人不得否认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得要求租客返还租赁物,应该遵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卖房房东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租赁合同还没到期的,其房东就将房子出卖的情形,其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是房东强行解除合同,承租者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一些可预见的利益损失,比如违约金、露宿费等费用,其具体标准还是根据其实
    2023-08-04
    181人看过
  • 怀孕期间是否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被告人怀孕了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处罚方面,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般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当然,在其他情况下,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孕妇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出国还有二审吗民事诉讼案件,只要法庭立案,传票送达被告,未开庭审理前被告出国,不影响法庭按时开庭,也不会中止法庭审理,被告当接到传票后改变出国计划或者是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庭应诉,否则法院不会因被告缺席而中止案件。如果被告缺席或者是不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会按被告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3-07-11
    163人看过
  •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起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15年;20年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和死刑。超过上述法定诉讼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经特赦令免处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在我国决定特赦。这一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以被害人提出告知为前提,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受害者未提出或撤回告知的,对此类案件的追究将失去法律基础。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意义,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
    2023-08-09
    63人看过
  • 跨省倒卖象牙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跨省倒卖200余公斤象牙10人受审包括吴某、郑某在内的10名男子因涉嫌辗转福建、河北、天津、河南、广东等多个省市进行非法买卖、运输价值上千万元的象牙制品、200余公斤的象牙原料以及象牙雕件等物品被公诉。昨日上午,10名被告人在西城法院受审。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10名被告人来自福建、河北和江西。去年5月17日,吴某、郑某向老乡购买了260.38公斤的象牙原料,价值1084万余元,折合每公斤4万余元。此后几天内,这些象牙原料被迅速转卖给许某、李某、孙某等人。吴某、郑某等人坐长途客车将象牙原料运到天津交接。昨日庭审时,作为第一被告的吴某称,我没有收购,没有出售,也没有非法运输32岁的吴某是福建人,小学文化。他说,自己是一名工艺品雕刻师,所以别人就找他问有没有象牙,象牙都是郑某买的,我的罪就是介绍了象牙买卖。如果买卖成功,肯定会给我一些好处。而另一被告郑某却全部认罪,其供述称,我找吴某一起做,他认
    2023-06-11
    71人看过
  • 承诺不追究责任,又能确保追究责任?
    承诺不追究责任还能追究责任,但是要有合理的要求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应符合以下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3、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追究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是否有效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签订了不追究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如果签订不追究刑事责任承诺书时满足下列条件,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2、当事人自愿签订,意思表示真
    2023-07-13
    123人看过
  •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与追诉期长度有关
    本文介绍了起诉时效和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特赦和依照规定处理的犯罪可以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死亡或者依照规定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等情况也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如果追诉期已过,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对案件展开调查,则应当撤销案件并停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起诉时效是指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3、特赦免除刑罚;4、依照规定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5、犯罪嫌疑人、被告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公 安 机 关 已 调 查 案 件 ,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
    2023-09-05
    177人看过
  •  民事责任追究期限与民事责任追究时效
    根据我国刑法条文,追诉期限和追诉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而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将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在我国刑法条文中,追诉期限和追诉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相关,但它们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追 诉 时 效 期 限 如 何 规 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2023-10-05
    77人看过
  • 反复无理阻工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要看情节是否够得上犯罪。如果够得上妨碍公务罪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构不上刑事犯罪的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一、辱骂民警后续怎么处理辱骂民警的行为若是达到情节严重的会以犯罪论处。辱骂民警后续怎么处理主要看是否构成犯罪,日常骂警察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仅仅涉嫌侮辱他人,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但如果在警察执行公务过程中辱骂警察,情节严重可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公然辱
    2023-06-23
    239人看过
  • 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撤销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能撤销案件,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5-02
    243人看过
  • 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能否停职
    一、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能否停职劳动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得停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单位让员工停职是什么意思停职的意思是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停职是公司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若员工对停职
    2023-04-20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在任期间犯了玩勿职手罪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也就是说,“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不同企业对年底双薪都有不同规定。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又有所不同,年底双薪是一年拿13个月工资,到了次年一月必须发,数额固定是一月工资。而年终奖发放时间不固定,每年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有所调整,数目都不一样,可能每
    • 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享受低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
      按低保管理规定,只有合法公民并且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的才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你的提问按规定不能享受低保。
    • 借贷事件上诉能不能解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1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12条、第113条均规定,可以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因为很难找到恰当的罪名对虚假诉讼主体的虚假诉讼行为定罪量刑,也就只好通过罚款、拘留制裁,因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措施严重不足,这也是导致虚假诉讼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对于虚假诉讼定罪问题,学界与实务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 取保候审期间被判刑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是的,如果已经明确写明解除取保候审时,已经写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第二、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 间歇性精神病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9
      如果犯人犯罪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间,不能控制自己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间杀人的,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