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和拆迁的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4:23:59 164 人看过

不是的。征地及拆迁顺序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同时,征地区需要出示征地通知和安置补偿公告,让老百姓从公告中了解实施文件和安置补偿办法。不到场者可拒绝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征地与拆迁困难

有的开发商对征地与拆迁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以致于遇到困难后措手不及被陷入遥遥无期的说服动员工作中,贻误了预定工期。征地与拆迁是实施开发工作的第一道门槛,一方面要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又要做好说服动员工作。遇到钉子户,风险就会更大,钉子户不搬迁就直接影响了房地产建设工作的进度。

经验告诉我们,开发商的征地与拆迁工作不能离开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帮助,以政府为强有力的后盾,加上当地村或街道机构说服动员的配合,采用合法的手段及灵活的策略一定能把征地与拆迁工作做好。首先应做细致的调查,摸清每一户的家庭情况,预测出潜在的钉子户,掌握他们的预期补偿额。其次,补偿合同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在法律专家的指导下,结合评估价依据法律,灵活适用奖励办法,化整为零逐户签订补偿合同。严堵各种漏洞,运用法律手段把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消灭掉。

选择优秀的拆迁实施单位也非常重要,开发商与拆迁实施单位应当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分明的委托拆迁合同,尤其在进度和奖惩条款上要规定的明确无误,严格合同条款,将风险分担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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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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