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一、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提出申请
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
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
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
二、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
先予执行适用条件有哪些
201人看过
-
先予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480人看过
-
先予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463人看过
-
先予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387人看过
-
先予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439人看过
-
先予执行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42人看过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
先予执行条件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五、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
先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5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五、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
哪些案件可以先予执行?哪些案件是需要先予执行的,应当先予执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4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上述类型的案件,需要先予执行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第一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在特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调解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以解决这方当事人生产、生活之急需,在该裁定生效后,若当事人不先予给付,人民法院可依据裁定予以强制执行,这就是先予执行。
-
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哪些情况下可以先予执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8合法有效地讨债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