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更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30:08 458 人看过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存在着许多的差异。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适合劳动者的合同形式才是最好的。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二)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三)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上明确对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定,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劳动工作纠纷的,是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选择劳动合同条款的技巧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条款是怎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地址第二条乙方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现居地址2、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的工作,工作地点为南京市。经双方协商
    2023-07-04
    136人看过
  • 选择何种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了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劳
    2023-07-03
    4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续签还是终止?
    劳动者在因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而使得劳动合同的终止,导致劳动合同期满的,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来执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终止也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金如何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金如何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023-06-30
    426人看过
  • 孕期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
    一、孕期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怀孕女员工合同到期了可以不续签,但在该员工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劳动者在孕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7.法律责任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
    2023-08-13
    3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备案里工种怎么选择
    第一大类: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和服务业人员一、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10条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在法律上,含有应当的规定是义务性规定,因此,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10条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确立了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的方法来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一)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时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
    2023-04-04
    252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唯一选择吗?
    可以解除,但并非唯一选择。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单方解除(或称法定解除、过错解除)结果的发生。劳动合同无效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是变更原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使原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无过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通常在劳资双方继续维持劳动关系时,原劳动合同可以被新劳动合同取代,双方没有必要就效力问题争执不下;只有在劳动合同被单方解除的情况下,有过错方会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向有权机关提起仲裁或诉讼。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
    2023-04-19
    305人看过
  • 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选择?
    员工可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
    2023-07-06
    4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选择题
    劳动合同的生效的条件:(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三)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一、无效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2023-03-07
    218人看过
  • 找工作一般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劳动和劳务合同哪个好
    找工作一般签的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一般实施于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劳动合同更好,因为劳动合同因受劳动法的保护,内容比劳务合同更有保障。一、找工作一般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找工作一般签的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合同一般是指劳务外包的员工和劳务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之中,劳动合同的保障更为全面更好。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的专门保护,其规定比一般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更为全面、
    2022-08-03
    84人看过
  • 派遣是劳动还是劳务合同
    一、派遣是劳动还是劳务合同派遣属于劳务合同。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二、如何区分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
    2024-01-15
    325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2
    2023-03-26
    384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区别如下:(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
    2023-02-09
    253人看过
  • 谁可以选择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具体的。一方为工人,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实现过程中,双方具有支配与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人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没有人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承诺、补偿和双重服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
    2023-05-07
    70人看过
  • 如何选择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利就纠纷问题提起诉讼,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如何选择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一、劳动合同纠纷案由认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二、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
    2023-06-05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如何选择劳动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4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 如果选择的,签订的是还是劳务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看具体的情况。《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选择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6
      劳动合同期限合同人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没有限制。但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进行约定,并且试用期一般只能约定一次。
    • 如何选择合适的劳动合同期限?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1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 劳动合同盖公章是唯一选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劳动合同上基本是盖公司公章,但如果盖合同章,也是可以的。现在你应该清楚劳动合同盖公章不是唯一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