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都有哪些是特殊的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如妻子的朋友赠送一笔钱资助孩子上学,而丈夫有酗酒恶习,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就有可能利用它买酒,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时确定这笔现金只赠送给妻子,属于妻子个人所有,丈夫就无权将其用来酗酒了。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在民法典修改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如贵重的首饰等,即使为一方专用,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意见未被采纳。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个人专用性,仍应当归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时的意愿。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当然,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价值较大的含义不同。
二、夫妻财产约定有什么注意的
(1)约定的条件和形式。缔约时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约定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约定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以口头形式进行约定且双方对此并无异议的,也应予认可。
(2)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对作出财产制契约的时间未作限制,实际上是采纳自由主义立法例,男女双方既可以在结婚之前作出财产制契约,也可以在结婚时、结婚后作出约定。
(3)约定的范围。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均可以进行约定。
(4)约定的具体内容。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即可以约定采取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或限定共同制。除约定财产所有权外,夫妻双方还可以就财产的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等进行约定,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
(5)约定的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对夫妻双方的效力,即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对外效力,是指对夫妻以外第三人的效力,实践中主要是指对债权人的效力。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如何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必须进行登记或者为第三人所明知,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
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为保护第三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只有相对人知道的,才对其发生法律约束力。所谓的相对人“知道”,不仅包括知道约定的存在,还包括知道约定的内容。第三人知道的时间,应是在债务产生之前或产生当时,在债务产生之后才知道的,不属“第三人知道”的情形。另外,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7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夫妻财产中除了有共同财产外,还有个人财产。区分共同和个人财产,尤其在离婚的时候有重大意义。因为,离婚时对这两类财产的处理是不同的。而夫妻个人财产不仅有一般的情形,还有特殊情形。那么,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都有哪些是特殊的?上文已经进行了解答。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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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有的特有财产, 属于夫妻双方的特有财产, 对象是指哪一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6属于夫或妻特有的财产包括: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专用于夫妻一方的治疗费用,应属于夫妻特有财产。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里的赠与包括一般的赠与和遗赠两种情况。受赠人接受他人的赠与或者接受他人的遗赠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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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个人财产的归哪一方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7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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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的特征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西藏在线咨询 2021-06-23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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