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如何分包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1:45:03 290 人看过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应当公开履行,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违法分包。分包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格条件和相应资格资质,成交供应商对整个合同履约承担全部责任。

一、应该怎么区别违法分包和合法分包

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分包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满足以下条件:即承包方分包工程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且由承包方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主体,并且不得再次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是合法分包,否则为违法分包,不被法律所支持。

二、发包人能否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且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个人不符合企业资质的主体条件,无法申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所需的资质,因此,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发包人把工程发包给个人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做法,均属于违法发包行为。作为发包人,如果将工程发包给个人,除了可能会遭受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外,还可能面临以下几点民事责任风险:第一,个人承包者雇佣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违法发包人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违法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个人承包者欠付工程款,违法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对其资质条件严格审查,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三、招标文件的审查由什么部门

招标文件的审核或备案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批或备案有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1)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

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制定后,招标机构应当将招标文件送评审专家组审核,并通过招标网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备案资料3日内通讨招标网函复招标机构,如需协调可适当延长时间。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招标文件,商务部要求按上述规定办理并应将招标文件通过招标网报送商务部备案,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备案复函”。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招标的,应按世界银行的规定,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需报经世界银行征求意见并批准以后,才可对外发售。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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