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口头作出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53:08 442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口头作出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行政处罚不能以口头的方式作出,行政处罚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口头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口头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确实有违法行为的,要向被处罚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等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资格相关文章
  • 受害人能否对治安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一、受害人能否对治安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受害人不能对治安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只有被处罚人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受害人对治安处罚不满意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
    2023-04-19
    93人看过
  • 法律要求行政处罚公开的相关规定
    必须公示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通常情况下,我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结果都是需要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的,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有一些特殊的范围的案件,不需要进行公示,比如说涉及到一些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为什么必须程序守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既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也包括其他行政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程序守法,是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法制理论认为,“以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有三,一是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即个人享有某些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二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要遵守法定的程序;三是设置和加强司法机关,使前二者原理付诸实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违法方面作出了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我国法制史上,一直是“重
    2023-07-04
    496人看过
  • 治安处罚与行政处分能否同时进行,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处罚与行政处分能否同时进行治安处罚和行政处分可以同时进行的,治安处罚和行政处分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作出的惩罚,两者是不冲突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
    2023-06-17
    358人看过
  • 行政处罚警告减轻如何处罚,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警告减轻如何处罚对违法人员作出警告行政处罚时,警告不适用减轻处罚的,警告是口头作出的一种处罚,告知被处罚人以后遵守规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
    2023-06-17
    397人看过
  • 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效
    一、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效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但是,《程序规定》对超出规定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首先,《程序规定》是一部程序性规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都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的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其次,不能因《程序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超出规定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而得出片面的结论。举例而言,《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023-04-19
    497人看过
  • 法律哪一条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哪一条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内容?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二、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具有强制力的制裁方式,但两者有显著区别:1、两种行为的权力归属不同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而刑罚的权力归于审判权的范畴。2、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而刑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也就是人民法院。3、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又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也可能对其实施两
    2023-06-15
    355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的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
    2023-07-08
    44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可以授权吗?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第一,被授权的组织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二,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够资格授权;第三,被授权组织只能在授权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而不是在自身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第四,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并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
    2023-06-02
    449人看过
  • 责令改正后是否可以再次发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
    一、责令改正后是否可以再次发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
    2023-06-17
    3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吗
    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哪些?《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2023-03-28
    319人看过
  • 最新司法鉴定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一、法律依据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二款“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2、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具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二、受理条件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事实,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
    2023-03-25
    186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处罚能否调解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原则上是不能调解的,但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经人民法院准许,第三人可以参加调解。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愿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当事人自行和解或
    2023-03-30
    30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某些情况下,口头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书面形式的合同更为普遍。因此,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根据法律规定,口头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书面形式的合同更为普遍。《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书 面 合 同 】 民 法 典 中 的 法 律 效 力 规 定民法典中的法律效力规定涉及到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同时,《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
    2023-09-02
    248人看过
  • 口头警告劳动合同法中是否有相关规定
    一、口头警告劳动合同法中是否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企业可自行约定劳动纪律,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即可。一般的规定基本都是: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5)携带危险物品入超市的;(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7)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
    2023-04-13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 更多>

    #职业资格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7
      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之后,可以体现公定力,确定力,强制力的法律效力,行政处罚的决定是由行政机构作出的,适用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有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存在才能处罚。
    • 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
    • 行政机关口头警告是行政处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首先,口头警告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想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可以得知,作出警告处罚即使是按照简易程序,也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口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 其次,将口头警告定性为行政处罚不理提
    • 关于多长时间内做出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处罚应在两年内进行。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持续或者持续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 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者终止行政处罚的裁定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作了与上相同的规定;(已废除)3《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第30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