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具体有哪些特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6:30:16 401 人看过

土地是地球的特定部分。不同学术领域的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包括的空间范围进行了概括,归纳起来大致有四种观点:

一是土地即土壤,亦即地球陆地表面疏松的、有肥力的、可以生长植物的表层部分;

二是土地即地球的纯陆地部分,不包括陆地的水面;

三是土地即陆地及其水面,亦即地球表面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河、湖泊、水库、池塘等陆地水面;

四是土地即地球表面,亦即地球的陆地部分和海洋部分都包括在内。

土地具有哪些特性呢?

土地的基本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

土地的自然特性是土地自然属性的反映,是土地所固有的,与人类对土地的利用没有必然的联系,具体可概括为四个自然特性:位置固定性、面积有限性、质量差异性和功能永久性。其中,土地功能的永久性是有条件的,只有利用得当,土地的功能才会持久,且在合理使用和保护的条件下,农用土地的肥力是可以提高的。

土地的经济特性是在人类对土地的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在人类诞生以前这些特性并不存在。土地的经济特性主要反映在土地供给的稀缺性,即对土地需求不断扩大,而可供人类利用的土地却是有限的,因而便产生了土地供给的稀缺性;土地利用方式的相对分散性,即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和差异性,对土地的利用必须因地制宜,这也导致了土地利用方式的相对分散,这一特点在农用土地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即一片土地往往有多种用途,当土地一经投入某项用途之后,欲改变其利用方向,一般说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建设用途的改变;土地利用后果的社会性,即任何一块土地的利用都会产生社会影响,如在一块土地上建设有污染的企业,就会给周围地区带来环境污染,这一特性要求政府要以社会代表的身份,对全部土地的利用进行宏观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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