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要问题,即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不能追究其责任的问题,出台了一部《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已获得市政府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办法》中明确列举了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违法和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责任,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形。其中,明确了15种行政执法不作为的行为和13种行政执法乱作为的行为。
《办法》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的方式进行了规范,分别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取消行政执法方面年度评比先进的资格、行政执法年度评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这也就意味着,执法人员违法执法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办法》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治理的,应当从重处理:
1、故意违法执法的,拒不纠正违法执法行为的;
2、一年内被追究两次行政执法责任的;
3、违法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
15种行政执法不作为的行为
一、对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不按照规定履行受理、审查、决定等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等监督职责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未予处罚或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四、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处理等职责的;
五、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的;
六、依法应当给予行政赔偿、补偿,不予赔偿或者补偿的;
七、行政相对人询问有关行政许可、行政给付条件、程序、标准等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拖延或者拒绝答复的;
八、不按照规定履行执法协调职责或者配合协调工作的;
九、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达成一致的执法协调意见的;
十、未按照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等管理工作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做好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配套制度等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工作的;
十二、未按照规定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定期评估的;
十三、未按照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的;
十四、未按照规定建立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案卷评查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
169人看过
-
北京规定严禁“商改住”等违规行为
367人看过
-
北京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390人看过
-
北京退休政策解读
368人看过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解读(下)
216人看过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读
112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北京房产新政解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4各区制定京籍无房家庭入学办法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是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部门联动审核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 与此同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 此外,在去年积极探索基础上,今年北京市将继
-
行政执法程序解读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7行政执法的程序包括: 1、简易程序:执法人员至少要2个人到场,表明身份,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再制定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限期改正、暂扣工具或物品、处罚审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与执行。 3、听证程序。
-
我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的种类?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1我国的违法行为实际分两种,行为性质严重的就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而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就是一般违法行为。1严重的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违反刑法;2一般的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和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
-
行政强制法解读视频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
-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的违法行为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本条是对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规定。设定行政处罚,不仅仅是惩罚违法者,并通过惩罚防止其再次违法,而且是寓教育于惩罚之中,使违法者通过处罚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秩序,同时也教育他人维护法律,提高法制观念。本法不仅在本条规定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而且在其他法律条文中为贯彻这一原则具体规定了告知。通过告知,可以使当事人受到法制的教育。此外,听证制度也是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在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