釆用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是程序违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12: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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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正严谨的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时,必须坚决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为裁断的基本准则。对于那些未经严格质证过程所收集的证据资料,我们无法将其作为确定事实真相的可靠依据来使用。而所谓鉴定结论,简单来说便是鉴定人员运用已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先进科技手段,针对某个案件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通过详细、深入的书面讨论和评定后得出的客观评价。
其中,鉴定意见主要包含了以下四大核心要素:
首先,是鉴定工作所关注的具体鉴定对象,例如物证等直接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实体物品;
其次,是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要求他们拥有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专业背景;
再次,是鉴定工作所需采用的必要操作流程和方法技巧;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即对于鉴定成果所形成的最终鉴定结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呈现。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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