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地铁的时候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利益。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房屋拆迁面积补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188人看过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384人看过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151人看过
-
建高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87人看过
-
建高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207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271人看过
房产评估是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和确定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 评估师会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和影响因素,给出房屋的合理市场价值。... 更多>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应该如何维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2022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应该如何维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建高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
-
2022年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应该如何维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建高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1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3、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5、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6、房屋征收部门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