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无偿捐赠遗体应当采取什么方式
无偿捐赠遗体应当采取的方式如下:
1、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2、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3、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4、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遗体捐献国家是否有补偿,分析如下:
1、遗体捐献国家没有补偿。和献血一样,捐献遗体也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举动。不过,也不需要额外的支出:遗体运输、火化、殡葬的支出会由接受单位承担;
2、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人体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逝者未留下书面捐赠遗嘱,其家属能决定捐赠吗
392人看过
-
家属拒绝遗体捐赠,能否不捐赠?
454人看过
-
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吗
412人看过
-
遗体捐赠的家属能获得赔偿吗?
249人看过
-
捐赠者是否有权撤销捐赠
184人看过
-
捐赠者是否有权撤销捐赠
193人看过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
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2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 为了便于理解,可以考虑把遗体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遗产,若逝者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那作为逝者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对逝者的遗体做出处分行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遗体的处分并不是纯获益行为,故要求子女是已经成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为了避免遗体捐赠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的负面影响,对于遗体的处分要求必须是全体继承人以书面形式共同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捐赠
-
逝者的遗体可以捐赠给人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捐献者生前订立遗嘱,确定死后捐献器官,是可以捐献的;如果捐献者生前未订立捐献器官的遗嘱,但是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家属是否可以捐赠死者遗体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41、家属可以捐赠死者遗体,只要死者生前没表示自己不同意捐献。 2、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死者家属可以捐赠公益性遗体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捐献者生前订立遗嘱,确定死后捐献器官,是可以捐献的;如果捐献者生前未订立捐献器官的遗嘱,但是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直接捐赠给受赠者的捐赠是否能扣除?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个人直接捐赠给受赠者的捐赠不能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社会团体是指经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和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