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解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9:01:14 67 人看过

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一、对行政赔偿案件进行受理的程序如何

1、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进行审理,符合条件的,受理立案:2、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3、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4、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五)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七)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八)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对行政赔偿案件进行受理的程序:

1、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2、审查;

3、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4、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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