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的案子可以约定仲裁。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此,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一、专属管辖适用于哪些案件
依照民诉法的规定,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如建筑物、农作物、森林、草原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主要是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等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以及相邻不动产之间因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发生争议而引起的诉讼等。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勘验现场,调查收集证据,也便于裁判生效后的执行工作。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两类:一是在港口进行货物装卸、驳运、保管等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二是船舶在港口作业中,由于违规操作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因此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港口作业纠纷属于海事海商案件,应由该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继承人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发生纠纷诉诸法院的诉讼,称为继承遗产诉讼。继承遗产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致的,则该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二者不一致的,则这两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任选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分散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应以遗产的数量和价值来确定主要遗产所在地,进而确定管辖法院。这样确定管辖,既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也有利于扩大人民法院对涉外继承诉讼的司法管辖权。如果主要遗产是不动产,应当按照遗产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即此类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确定管辖法院,而不是作为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
二、具体而言,专属管辖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不动产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的诉讼专属被继承入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涉及不动产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最后,装修合同本身,不属于“因不动产本身提起的诉讼”。依照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进行界定。当前法学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条文的字面规定,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其依据在于在确立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时,并不以案件纠纷专属于某一性质为前提,而且不动产纠纷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以及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执行。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不动产纠纷案仵不应一概雨论,应当区分纠纷的性质,对于涉及不动产自身的纠纷,如不动产质量纠纷、不动产相邻权纠纷等自当曲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但是对于其他与不动产自身无关而仅和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纠纷,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则不应一概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案件能否设定仲裁?
435人看过
-
约定仲裁能否实现专属管辖的目的?
218人看过
-
专属管辖是否能够被约定的仲裁管辖所取代?
453人看过
-
对专属管辖约定了仲裁怎么处理
171人看过
-
双方可以约定异地仲裁管辖吗
228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仲裁的关系
400人看过
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这些涉外因素可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涉外:即继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如遗嘱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涉及外国2人。 2、客体涉外:即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如... 更多>
-
专属管辖能否约定仲裁啊,具体是哪些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因此,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
专属管辖是否排除仲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此,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
仲裁协议上有专属管辖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管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以胁迫手段强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排除专属管辖不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
仲裁约定管辖有效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很有可能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对于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或者起诉,那么可以进行约定管辖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可以约定管辖或者免责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8劳动争议不能约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还特别规定了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