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住房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法律上有规定,没有房子一方且在租房居住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其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但经济补偿标准没有任何规定。
一、老人生活不幸可以索要赡养费吗?
可以索要,但是一般来说子女是可以不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而,当父母在经济上或物质上需要帮助时,子女必须尽其赡养义务;而当父母在经济上生活上没有困难时,子女可不给赡养费。
二、婚前公房离婚后怎样处理
离婚时公房的处理:夫妻中只有一方享有承租权利,承租的一方应该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双方均可承租的,可以共同承租;没有共同承租的,由承租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一方无承租权但租房困难的,可以暂时居住,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三、离婚一方生活困难如何界定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有如下规定: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收入降低、生活质量下降,但是能够依靠自己维持基本生活的,不属于生活困难。
(2)如果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帮助,如暂时让其居住自己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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