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下不得撤销要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05:50:21 287 人看过

下列条件下不得撤销要约:

1、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能够以对话方式作出,也能以非对话方式作出。

一、怎么区分要约和承诺

1、承诺和要约是一对相对人的行为,两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共存的。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有规定的期限。要约没有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答复。3、承诺必须是被要约人的答复,其答复的内容和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4、承诺不可以撤回但可以撤销,要约都可以,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二、承诺生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承诺生效后,合同成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三、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要约

订立合同是合同成立的前提,订立合同过程中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要约人和受要约人达成合意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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