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将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16:35 137 人看过

昨天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从明天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明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20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将从明天起,对201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增加38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5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3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10元/月。其中,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其2015年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1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3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将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2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廊坊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调整
    今年廊坊市工伤保险职工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职工人员供养亲属。调整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伤残津贴实行按月分级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五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40元,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20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我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此次调整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
    2023-04-22
    354人看过
  • 服刑期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吗?
    关于工伤,大部分人都是明白是什么意思的,但是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因为接触到的法律知识比较少,所以也存在很多疑问,工伤,就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很通俗的理解。关于工伤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服刑期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吗?一、服刑期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吗一方面,刑满释放的劳动者同样是工伤保险的对象。《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也指出:“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其中表明,鉴于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暂时或永久地丧失劳动能力,必将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断绝,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刑满释放人员虽然曾经犯罪,但并不能因此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的身份,其同样有权通
    2023-06-20
    375人看过
  • 宝鸡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公告
    据宝鸡日报报道,从本月起,宝鸡市对进行调整。新政策保持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不变,而待遇每月增加150元。这是宝鸡市继2007、2008年之后第三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上《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实施的,宝鸡市调整的最大亮点在于执行最高调整标据宝鸡日报报道,从本月起,宝鸡市对进行调整。新政策保持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不变,而待遇每月增加150元。这是宝鸡市继2007、2008年之后第三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上《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实施的,宝鸡市调整的最大亮点在于执行最高调整标准,从而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享受到更多的关爱。调整标准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三个方面。按省上标准,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0-150元伤残津贴,宝鸡市按150元最高标准执行。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
    2023-07-02
    129人看过
  • 上海提高5项工伤待遇补助标准
    日前,本市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等5项工伤待遇。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对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了解释,并透露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工伤致残伤残津贴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或按《关于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享受的定期伤残抚恤金(以下统称伤残津贴)和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调整:致残一级增加208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0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9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74元/月。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致残一级2220元/月,致残二级2100元/月,致残三级1980元/月,致残四级1850元/月。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根据工伤人员生活自理障碍的不同程度,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6-10
    159人看过
  • 邯郸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
    从邯郸市人社局了解到,邯郸市已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工伤保险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调整标准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10元,二级伤残20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协商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6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5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协商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在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2012年
    2023-05-03
    377人看过
  • 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公告
    5月18日讯: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5月18日讯: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73元、165元、158元、150元、143元、128元。此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仍未达到810元的调整到810元;生活护理
    2023-07-02
    136人看过
  • 青海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
    我省关心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生活,今年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到10月下旬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核定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增发和补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目前各地的待遇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数据统计和总结。省本级已审核发放2006年12月31日前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685人,调整后月发放金额40.15万元,调整后月增发金额6.23万元。到10月25日,我省已将增发和补发的金额全部发放到位。
    2023-06-10
    98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都非一次性待遇,而是长期或者持续一定时期的待遇。为了保证这些待遇水平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而降低,让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遗属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有必要适时进行调整。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是一项地域性较强的工作。加上职工工资增长、生活费提高、物价指数变化等不是定期的,各地调整的时间不宜固定,本条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调整办法,包括调整的依据、幅度、频率、程序等。
    2023-06-09
    53人看过
  • 南京发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通知(同义)
    关于调整2007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的通知宁劳社工〔2007〕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2007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2007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关于调整2007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的通知宁劳社工〔2007〕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2007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2007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007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2007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二、调整项目此次定期待遇调整项目有: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
    2023-07-02
    91人看过
  • 鲤城区: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核心提示鲤城区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协同协作,通过开展低保户生活和医疗救助、星火工程、助医工程、职工医疗互助、关爱外来工温暖在鲤城活动、爱在鲤城情满金秋助学活动、慈善一日捐、关爱困难计生户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致力改善民生,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奏响了一支支和谐发展交响曲。该区先后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等荣誉称号,200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万元,比增10.3%,继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鲤城区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核心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使科学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提高从今年的7月1日开始,李女士每月从鲤城劳动部门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了46元,达到316元。其丈夫石先生原先供职于泽仕通电
    2023-06-09
    365人看过
  • 北京调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有哪些
    普涨50元后多缴多得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照人社部对全国的要求,今年养老金明确上调幅度为5%。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北京市此次调整遵循上述办法,首先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同时,将退休人员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270元(
    2023-05-09
    150人看过
  • 四川省遂宁市:调整工伤待遇标准
    公布:四川省遂宁市工伤人员待遇调整,2010年1月起,按照16级工伤人员每月最低增加额140元,供养亲属每月增加75元的标准对全市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作了调整,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全市调待713人,共计月增加公布:四川省遂宁市工伤人员待遇调整,2010年1月起,按照1—6级工伤人员每月最低增加额140元,供养亲属每月增加75元的标准对全市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作了调整,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全市调待713人,共计月增加金额10.07万元,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兑现。
    2023-04-23
    400人看过
  • 青海青州工伤保险待遇最新调整政策有哪些?
    本次调整,是自2007年以来,该省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同时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20年12月31日(含)前因工死亡的,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6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一)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二)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
    2023-07-11
    178人看过
  • 陕西省商洛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商政人社发[2011]24号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2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商洛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基金结余情况,现就本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报告如下。一、待遇调整的对象和范围2O1O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二、待遇调整的项目伤残津贴(含七十年代初回乡的按月在原单位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农民轮换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三、待遇调整的标准1、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1—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按照每
    2023-06-04
    21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省2010年调整保险待遇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山东今年将再次提高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将于4月底前完成。调整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对象:对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幅度:这三项待遇,人均将分别增加150元、90元、65元。这次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省连续第6年提高工伤人
    • 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怎么调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以威海市为例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按照山东省新工伤赔偿标准,威海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均增232.96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威海市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按照新标准,威海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均增232.96元。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调整一级至四
    • 上海市工伤待遇调整实施细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上海市工伤待遇调整的内容就是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并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 1、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 a、供养亲属抚恤金:1126元/月; b、孤寡老人或孤儿:1212元/月。 2、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 a、一级:5350元/月; b、二级:5050元/月; c、三级:4750元/月; d、四级:4460元/月。 3、生活护理费最
    •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人均增长231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最新消息:徐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人均增长231元12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情况。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103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对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1日起,市区和五县(市)、区同步调整。待遇调
    • 市:调整职工待遇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