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作为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有其积极的一面,然而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对其法律性质的分析,找到一种能较好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法律救济途径,以求能对诸多现实问题提供一点可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附赠式有奖销售法律性质混合合同瑕疵责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采取既售又送的促销方式即买一赠一即附赠式有奖销售。买一赠一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作为一种促销手段,买一赠一有其积极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购买者的购买欲望,在短期内给从事有奖销售的经营者带来可观的利润。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其两面性的,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的经营者在赠品上玩起了猫腻,采用赠品不同于卖品的买一赠一,使得赠品的价值远远小于卖品的价值,使得这种销售行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误导性。同时,买一赠一销售行为可能引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公平的市场秩序,破坏社会整体公共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法律上对这种销售活动进行规制。目前我国调整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由于诸多因素,这些法律法规仍然存在极大的不完善性,对附赠式有奖销售规制更是存在严重不足。
一、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之争辨
在司法实践中,因买一赠一商业行为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解决这些争议,大家都认识到关键是要着眼于对买一赠一行为的法律定性。对此,学术界存在多种不同看法[1]。
1.赠与合同说。该说又分附负担赠说与附条件赠与说。前者认为是一方将赠品给另一方,另一方必须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购买商品是赠与的负担,如果负担未能履行,则赠与合同无效。后者认为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的行为是一种条件而不是义务负担。这两种观点都把买一赠一仅仅看成一种赠与关系,值得商榷。从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思和交易事实来看,在买一赠一销售行为中,双方订约的主要目的在于买卖而不在于赠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才是基本法律关系。附条件赠与合同说也值得商榷,所谓条件,它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而且是发生不发生不确定的事实。但在买一赠一场合,买卖合同要么先于该赠与合同成立,要么与该赠与合同同时成立,少有后于该赠与合同成立的。如此,把该买卖合同作为该赠与合同的条件,就是说把已经确定存在的事实作为了赠与合同的停止条件,这是违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质的规定性的,由此可见,附条件赠与合同说也不成立。上述两种观点把购买商品视为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
2.主从合同说。该说认为附赠式有奖销售是双重合同关系,即主要是买卖合同,但当事人之间同时也发生了赠与合同关系。该说虽认识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主要是买卖关系,但却人为地把买卖与附赠分离开来,认为是两种合同关系。这与附赠式有奖销售为单一的法律关系的事实不符,因此此说也不尽妥当。
3.单一买卖合同说。该说认为买一赠一销售行为中的“赠”名为赠与,实为买卖,故认为买一赠一实质是消费者一次付款为两件商品买单。此说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不符合买一赠一销售行为的事实,故也不可取。
4.另有学者认为买一赠一的法律性质应在不同情况下具体分析,其主要观点是在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赠品的价格是计入主商品的经营成本的情况下,附赠式有奖销售应为买卖合同。假如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赠品是以牺牲经营者的一部分利润为代价的,此时则认为附赠品属于事实上的赠与关系,这时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是混合合同[2]。但由于在买一赠一这一交易行为过程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在我国目前财务帐目管理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发生纠纷时,商家是很容易把帐目做成有利于已方的。故上述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分析的讨论看似很完美,但实际上只能是一种缺乏可操作性的理论层面上的美好设想。
-
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62人看过
-
附赠式有奖销售法律规制的现状及不足
447人看过
-
附赠式有奖销售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07人看过
-
附赠式有奖销售存在的弊端及立法完善探讨
423人看过
-
浅析“许诺销售”
325人看过
-
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从商场“满就送”活动谈起
213人看过
有奖销售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正当的有奖销售,法律是允许的,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在竞争法律规范中被称为不当奖售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 更多>
-
什么是附赠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附赠式有奖销售就是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免费样品、随物赠送、加量不加价、回邮赠送等。它是经营者为了有效地刺激消费者完成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 经营者对购买指定商品或者达到一定金额的所有购买者予以奖励,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
-
反不正当竞争法附赠式有奖销售合理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
-
什么是有奖销售?有奖销售的方式有哪几种?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它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 购买者只要购买商品就都有奖励的,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抽签、摇号是典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但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并不限于这些方式。在有奖销售中,凡以偶然性的方
-
哪些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受法律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法律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
-
不得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有奖销售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有奖销售是经营者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它在公平诚信的前提下,可以起到刺激消费、提升利润的作用。但此种手段不能滥用、乱用。如果消费者有缺失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家用谎称有奖的欺骗行为进行了有奖销售活动,就可以到有关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举报,一经查证属实,行政监督监察部门会视情节对商场作出行政处罚的。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