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和要是要约收购是让持有人必须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16:00:16 289 人看过

要约收购不是让持有人必须卖。要约是指希望受要约人同意自己提出的条件签订合同,要约是没有强制性的,如果受要约人不同意的,未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要约就会失效。

一、请求函是否算要约

请求函不算要约。要约是指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接受的意图。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要约作为缔约的意思表达,可以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特别是要约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受到要约内容的约束。要约发出后,未经法律规定或者受要约人同意,不得擅自撤销、撤销或者变更要约内容。

二、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否能撤销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法律具体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要约形成的条件如下:

1、要约人应为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他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明示发出,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要约收购有什么意义
    要约收购的操作:如果要约批复通过,可以进入要约程序。公告要约开启,就可以进行申报了。申报方法很简单,就和买卖股票区别不大,在软件界面中找到“申报要约”选项输入你要申报的股份数量,当然,也可点“解除要约”取消。要约收购的特殊性:就本质而言,要约收购也是一种证券交易行为,但其与一般证券交易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1)交易双方的不平等性。证券交易的购买方,即发出要约的收购者一般是一个有备而来的公司,而收到要约的目标公司股东,通常是处于分散状态下的中、小股东,事先他们对收购的来临一无所知、毫无防备。(2)收购目的的特殊性。要约收购的目的并不是通过转售公司的股票牟利,而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相对多数的股份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单纯出于投资的目的,从所负担的风险和成本而言都是不合理的。所以,要约收购是组建企业集团或公司兼并的重要手段。(3)价格优厚。为保证收购目的的完成,收购人通常提供的收购价格远远高
    2023-12-13
    489人看过
  • 按制定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指的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被收购上市公司作出确认的意思表示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类型有:部分自愿、全面要约等。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并购?企业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会面临并购: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比例达到30%;2、上述情形下的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二、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和定义具体都是什么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
    2023-03-12
    363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条件是什么,要约收购的期限多长
    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1.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要约收购期限:证券法规定,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与收购报告书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广大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所依据的基本信息,证券法规定收购者在提交收购报告书的15日后公告其要约,是为了保证相关信息能及时地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这也是公开、公平、公
    2023-12-06
    425人看过
  • 要约收购属于并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收购是属于并购的一种方式,但并不完全等于并购,要约收购一般是适用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第二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二十五条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第二十六条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
    2023-06-15
    324人看过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
    2023-02-27
    117人看过
  • 被收购公司受到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
    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这对小股东是不利的。因此,应给予他们退出的机会;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后一定期间内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规定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相关知识】要约收购主要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
    2023-04-21
    202人看过
  • 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以及什么是豁免要约收购
    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是当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时,收购人通过重组方案的豁免要约收购,优质企业从而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豁免要约收购指的是出现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根据《证券法》规定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一、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包括:1.当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豁免要约收购,则可能会为优质企业借壳上市提供了可能。2.豁免要约收购丰富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促进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许多上市公司也借此机会实现了原本难以实现的股权变动。对于上市公司在外发行了a股和b股,当收购者在a股市场增持股份满足全面要约收购情形时,由于股份种类限制的原因,其可以根据此条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b股股份的义务。二、什么是豁免要约收购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
    2023-06-05
    295人看过
  • 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
    一、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所谓要约收购,实际上主要是指某位潜在收购者面向所有的股份持有人发布公告,明确承诺愿意以特定的价格买进该上市企业的股比。除此之外,其他股东群体则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手中所持有的相关股份,若选择出售,则只需在规定有效期限之后执行交易即可;而未进行出售的话,其原有股份便会继续留在市场上。值得注意的是,要约收购通常包括两种具体的操作模式:主动式与被动式。首先是主动性收购。这种类型的收购通常是由收购方本身对该上市企业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关注度及信心,他们所期望达成的目标便是获取相对应的股权比例。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会在众多不同的收购途径中作出选择,如公开招标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而在这些诸多方式中,买入者最终挑选出了要约收购这样一个较为常用的模式,以便于完成他们的收购计划。其次是被动型收购。这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当某位股东拥有上市企业超过30%的股票时,必须向所有的股东发
    2024-04-15
    284人看过
  • 怎么收购要约
    接受要约收购的方式: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而收购人,则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一、公司的收购的方式有哪些公司之间进行收购的方式包括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以及其他合法的收购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收购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三、上市公司如何协议收购市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
    2023-04-10
    265人看过
  • 什么是股份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一、股份要约收购有什么特点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
    2023-03-02
    346人看过
  • 要约收购能撤回吗
    法律综合知识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2024-05-04
    75人看过
  • 收购要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收购要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包括:①收购人的名称、住所;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③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④收购目的;⑤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⑥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⑦收购所需资金及资金保证;⑧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二、收购要约的效力是怎么样的1、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3、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4、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
    2023-04-13
    468人看过
  • 收购竞争要约与欺诈要约
    1.收购竞争要约。所谓收购竞争要约,是指由另一收购人就同一目标公司发出的意在夺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收购要约,因其与原已存在的收购要约形成竞争之势,故称其为竞争要约。它往往导致原有要约的受约股东有权撤回其对原有要约的预受,亦有可能致使原有要约人变更或撤销其原有要约。竞争要约与原有要约的同时进行,其根本目的在于使目标公司股东接受对他们最为有利的要约。竞争要约作为收购要约的表现形式之一,其不仅应适用与原有要约同样的法律准则,而且还由于其竞争的特殊性,法律往往对其作特别的规定。对此,西班牙1984年1月25日279号《皇家法令》关于竞争要约的特别规定颇具代表性:(1)竞争要约必须是为了受要约公司的所有股票;(2)如果竞争的要约人提出有关收购股票的数量限制,那么这样的条件必须在竞争要约公司的15天内删除,否则,要约无效;(3)竞争要约在其公开宣布以后15天开始;(4)一个竞争要约必须在原来的要约期满以
    2023-06-05
    91人看过
  • 约定收购要约期限的要求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六十七条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3-07-05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的区别,如何区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证券法》虽然未对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所收购的股份类型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现时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的股份一般是可流通的普通股,而协议收购的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3
    • 收购要约可以买卖吗?买卖要约有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9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问题。一般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 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 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 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 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 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 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
    • 必须满足哪些要约条件才能进行强制要约收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3
      根据我国《》第88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证券法》第八十八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
    • 收购要约发出后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效力对收购人有什么法律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收购要约发出以后,即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的效力。我国《证券法》第84条、85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6条、37条、第38条、39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1)对收购人的效力 收购要约对收购人的效力是指,收购要约一经生效,即对收购人产生约束力。这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其二,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2
    • 要约收购属于并购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收购是属于并购的一种方式,但并不完全等于并购,要约收购一般是适用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