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持股的纳税风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5:50:20 390 人看过

M公司2008年将一笔资金划入职工刘某账户,以刘某的名义收购某物业公司股权。该公司将上述支出宕在该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上。被税务机关责令补扣补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官提醒:职工代持股是一种社会历史产物,企业应当注意相关的政策,避免纳税风险。

案情概况

M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2008年该公司以公司员工刘某的名义收购某物业公司股权。房产将收购股权的资金划入刘某的账户,宕在该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刘某收到钱款后,与物业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取得物业公司80%的股权。税务稽查小组发现了问题,认定该类款项应属于企业给职工个人的借款,且时间跨度已超过连续12个月,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公司被责令补扣补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案情分析

M公司财务人员解释,职工代持股是一种社会历史产物,即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职工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行为。因为该笔资金职工实际上没有得到,所以该公司认为不需要缴纳个税,而是将上述支出宕在该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上。

检查员解释:根据税务总局出台的规定,该类款项应属于企业给职工个人的借款,且时间跨度已超过连续12个月,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公司最终认同了稽查员的观点,同意补扣补缴相应的税款。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处理结果

根据相关法规该公司被责令补扣补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税官建议

职工代持股是一种社会历史产物,企业应当注意相关的政策,避免纳税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股权代持的风险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股
    2023-04-15
    117人看过
  • 代持股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1、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2、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3、面临公司注销的风险。一、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挂名法人”同样要承担,置于至于对内如何进行内部的责任承担,则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但是对外,“挂名法人”就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以“挂名法人”所面临的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的风险都是很大的。二、注册公司时需要承担哪些风险1、关于经济责任:(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由于您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您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2、
    2023-03-31
    151人看过
  • 代持股份的风险
    代持股份的风险:1、实际投资者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持有协议的效力,但投资收益并不等于股东收益。投资收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不能直接向目标公司主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投资者利益的风险:在一般股权持有关系中,实际投资者在幕后,名义股东在台前行使股东权利,名义股东很可能侵害实际投资者的利益;3、名义股东也存在风险,如: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追缴的,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不能以非实际投资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一、为什么会发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发生原因:1、实际投资人要求显名。2、股东要求重新确认股权份额。3、名义股东因被他人借用身份、或基于利益关系替他人代持股份等情况大量存在,一旦债权人追究责任,可能引发名义股东否认股东资格的诉讼。4、因股权转让、继承、共有财产分割等会引发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二、代持股协议需要
    2023-03-29
    388人看过
  • 隐形股东和股权代持风险有哪些?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如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代持协议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实践中,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还有: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4-16
    425人看过
  • 代持人自行转让股权的税收风险都有哪些
    一般规定下的股权代持税收风险分析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股权转让所涉及到的所得税作了一般性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5条第6条第3项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的规定,企业应就其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9项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均可能为上述规定中的所得税纳税企业或个人,股权代持中涉及到的所得税问题适用上述一般规定(一)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情形当名义股东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思对外转让其所代持的股权,而后将转让所得转付给隐名东时,从交易的经济实质上看,该股权转让行为是隐名股东授权名义股东所为,实际取得收入的主体是隐名股东,税务机关仅应对隐名股东就转让股权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但从交易外观上看,名义股东因转让股权取得收入,隐名股东又从
    2023-05-04
    54人看过
  • 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一](一)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二)表现形式:“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显名股东”股权。(三)法律后果:“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否则其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四)防范措施:“隐名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法律风险之二](一)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二)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三)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四)防范措施:实际为无权处分行为,经“隐名股东”追认即有效,但第三人善意(善意的条件:是否知晓,是否支付价款,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可依据代持协议要
    2023-04-07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代持股份代持有哪些风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包括股东身份不被认可及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即使股权代持协议能够证明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当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仍然会被认定无效。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代持股关系应当基于委托关系形成,委托关系为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签订委托合同或者代持股协议,对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有事
    • 股权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 股权代持风险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目标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
    • 股权代持有哪些风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
      股权代持突破了出资人、股东身份、股权的特定联系,影响了交易的安全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给各方权益都带来的法律风险如下: 1.对隐名股东即实际投资人的风险 ( 1)隐名股东主张股东身份(显名)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2)隐名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存在法律障碍。 ( 3)代持股权被转让或被质押,善意第三人将优先于隐名股东受保护。 ( 4)显名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时,为保护债权人,代持股权可以作为被执
    • 股权代持人的风险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
      滥用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