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32:02 490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要求具体如下:

1、必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2、双方因前述行为离婚的;

3、另一方无过错;

4、其他其基础条件。

离婚纠纷中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可以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存在损害赔偿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注意,法律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一、协议离婚时对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若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过错方当事人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或离婚后超过1年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诉讼离婚时对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

1、诉讼离婚时,若无过错方做为原告,则应当在涕泣离婚诉讼时一并提起损害赔偿,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做为被告,即不同意离婚也不要求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重新涕泣损害赔偿诉讼。

3、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做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无过错方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重新涕泣损害赔偿诉讼。

对于离婚纠纷的无过错方当事人,不仅应当知道哪些情形可要求损害赔偿,更应当知道自己该怎么样去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离婚损害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一方存在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其他过错行为)。(3)这种过错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4)另一方没有过错。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姓名权.姓名.名誉.荣誉.个人自由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人格权利;2.侵害监护身份权非法剥夺被监护人的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犯死者人格权或非法使用.对遗体的侵犯.遗骨对死者近亲造成精神损害的;4.丧失或破坏另一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从而造成精神损害的。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上述范围情形的,不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3-04-18
    210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侵犯财产权利后要用相当的实物或者金钱赔偿,如果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加害人也应该赔偿;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非法侵害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虽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违约损害赔偿中,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虽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了间接损失。这与违约赔偿有明显的区别。一、名誉损害赔偿的数目标准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有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
    2023-03-13
    73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范围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范围,侵权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履行财产赔偿。农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财产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样本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
    2023-07-29
    246人看过
  •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是否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符合条件一般都是可以跟对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否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符合条件可以。无过错配偶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能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特别要注意的是,
    2023-06-05
    14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鉴定费。笔者认为,对上述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损失,其赔偿标准应首先适用《条例》、《通知》的规定,《条例》、《通知》没有规定的,则可比照《解释》的规定予以赔偿。一、医疗责任相关规定有哪些?1、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3、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
    2023-03-16
    110人看过
  • 财产损害纠纷赔偿的处理方法,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财产损害纠纷赔偿的处理方法财产损害纠纷赔偿的处理方法如下:根据法律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是: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
    2023-06-08
    72人看过
  • 损害赔偿纠纷主体申请转让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有哪些
    没有办法转让涉及人身伤害的权利,但索赔的权利可以由近亲属取代。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向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没有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申请法院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同赔偿范围也不一样,即便造成的损害后果是相同的,最终计算下来的赔偿标准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像是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本身就是根据医院的实际收费标准计算的,不能由法律制度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2023-08-08
    219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的损害赔偿和补偿、经济帮助有哪些?
    1、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生活困难指,依*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2、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3、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经济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4、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资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对方可终止给付。5、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6、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
    2023-03-28
    134人看过
  • 国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国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赔偿范围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竖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二、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相联系,需要根据具体事件进行判断。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我国的法治状况、财力充裕程度、精神损害侵权数量以及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违法原则等决定我们不能对每一桩国家的精神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也不应对应予赔偿的侵权行为而不赔偿。这就有一个赔偿的范围问题。此范围的界定,对于国家侵权受害人,赔偿义务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均有现实意义。对于我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这一赔偿范围只限定在名誉权和荣誉权,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
    2023-06-06
    219人看过
  • 如何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如何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出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
    2023-06-17
    338人看过
  • 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
    来源:作者:王小卫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权利的主张,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无过错方在过错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三是在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诉讼结束(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由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同,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在这三种不同的方式下各不相同。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和离婚请求一并提出的,通常在诉状中体现为“诉讼请求:1、离婚;2、分割财产;3、子女抚养;4、损害赔偿。”的模式,此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和离婚、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等请求是并列的关系。故在这种情形下,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就自然成为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其在诉讼中的性质应等同于其他诉讼请求,并无特殊之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诉讼费收取的办法,对这一统一于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计收相应的
    2023-06-08
    324人看过
  • 现行离婚纠纷中的损害赔偿制
    一、现行离婚纠纷中的损害赔偿制1、现行离婚纠纷中的损害赔偿制的主要规定如下: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试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弊端与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的一项重要制度,设立至今已有十四个年头,该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维系家庭稳定,充分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也应该看到,该制度仍不健全,条款过于简单化和抽象化,实践操作中难以把握。因此,为顺应社会现实需要,应该对我国离
    2023-08-19
    36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二、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
    2022-07-12
    11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纠纷标准2023
    2023年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纠纷标准为: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误工费,伤者有固定工资的,按照伤者因误工减少的工资计算,无固定工资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去年的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4、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等。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双方协商、调解、法院判决。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023-08-03
    45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是啥,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⑶、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⑸、另一
    •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请求损害赔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二)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从损害利益角度来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 1、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
    • 女方要求离婚的损害赔偿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2
      如果对方有法定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 侵权纠纷的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4
      法律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事损害赔偿遵循填平原则,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