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张某因患急性肠炎而住院治疗,在输液时由于护士的疏忽而误将其他患者的药对张某进行输液,使张某出现头晕、恶心直至昏迷,后经抢救脱险,但张某为此住院一周才出院。事后张某要求医院赔偿,医院称,由于医院的过错,住院一周医疗费就不收了,也不再给张某其他的赔偿了。张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医疗事故中,患者可以要求得到哪些赔偿呢?
法律解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中,患者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本案中,由于未造成残疾和死亡的后果,张某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如果有家属陪护或者请人陪护,则还可要求赔偿近亲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或者陪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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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索要医疗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证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有什么证据啊: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