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的起始是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1:14:45 301 人看过

拘留期限的起始计算从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期限在一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合并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三十天。收到刑事拘留书后,如果不转为逮捕,可面临被拘留三十天的风险。在此期间,家属不可能会见被拘留者,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一、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可以出来

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可以出来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般刑事拘留在十天左右,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按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被拘留人员被释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结束。而拘留后提交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故拘留所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留天数一般最少几天最多几天

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1、行政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2、刑事拘留: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37天。

3、司法拘留:最少一天,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从何时开始算起,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通常是从限制人身自由的那天起开始计算的。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以天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需要以天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会计算在内。通常是执行到第二天就算是1天,出所当天也会被计算在该拘留时间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异地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2023-07-07
    158人看过
  • 拘留时间是从带走开始计算么
    一、刑事拘留期限是从哪天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二、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形之一的,方可延期至三十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
    2023-04-01
    158人看过
  • 经济补偿开始计算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经济补偿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一、申请劳动仲裁的赔偿金是多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该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算起。续签过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第一份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开始算起,即自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此外,根据规定,对于因分立、合并、合资人、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2023-03-16
    2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开始拘留计时
    一、什么情况下开始拘留计时拘留计时是按照拘留通知书上写明的时间计算。1.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一个违法行为的处罚,最长期限是15天;二个以上违法行为实行并罚的,最长不超过20天;2.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是14天,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则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如果检方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刑事拘留比行政拘留更为严重。行政拘留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刑事拘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三、拘留出来是不是就有案底了拘留出来不一定就有案底了。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刑事拘留如果最后认定构成犯罪的会留有案底,最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也不会留
    2023-08-06
    411人看过
  • 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移送行政拘留是在行政部门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1、《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2条以及《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了关于行政拘留的情形,此条规定的行政拘留的情形是在环保部门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才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情形。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
    2023-02-25
    417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开始算起的日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用人单位在筹备时的劳动关系问题,首先要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将由何种主体出资设立来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签劳动合同正规单位,不论大小,入职一个月都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你是工厂还是加工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都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入职超过一个月无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2023-07-11
    272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监视居住的期限从以宣布之日开始计算,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一、现在取保候审最多可以审几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我回答的内容就是取保候审一般几年情况的相关参考二、监视居住到期案件未办结1、监视居住期满后还不结案的,应当解除监视居住。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3-03-01
    428人看过
  • 取保候审计时开始计算时间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计时开始计算时间是什么取保候审计时开始计算时间是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次日开始起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风险吗取保候审保证人的风险如下:1.行政责任。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2.刑事责任。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
    2023-10-21
    363人看过
  • 刑事拘留期限起始时间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时将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此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怎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我国《刑
    2023-08-18
    466人看过
  • 酒驾拘留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一、酒驾拘留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醉驾具体拘留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要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需要经过有拘留权限的机关审批的,并且是需要有刑事拘留证的,所以当场拘留是很困难的。对于醉驾,要等抽血检验,取得确实的醉驾证据,由县区以上公安部门签发刑事拘留证后才会通知拘留。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
    2023-03-23
    212人看过
  • 逾期付款违约金起止期限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
    2023-08-11
    93人看过
  •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两天,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一、刑事拘留算不算前科前科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而刑事拘留只是侦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而没有受到相关刑罚判处的,是不会被认定为由前科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
    2023-03-23
    108人看过
  • 判刑计算是否从拘留开始?
    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的。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是其他劳动改造的场所进行执行。凡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就会实行劳动改造。在服刑的这段时间内,确实是有真诚悔改或者是立功的表现的,可以进行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判刑从哪天开始算刑期判刑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刑期。刑期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相关法律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以上明确规定,被抓的当天不算,从第二天算起。
    2023-07-01
    178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的执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的执行时间是从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治安管理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一、拘留全部算刑事处罚吗?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不算刑事处罚的。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做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行政拘留的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如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做出,拘留期限为1日至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处罚有行政机关做出,不需要法院审判,因此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行政拘留的对象不是
    2023-04-10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被拘留的期间如果开始计算,拘留期间是否应当从此时开始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都不计入期间内。就此理解,如王某于2月1日23时59分以前入所,则其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是从2月2日至2月6日。关于执行是否按“时”计算,各地公安机关有不同的作法,好象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公安部《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公安执行细则》,刑事拘留的期限实际上是按“时”计算的,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但行政拘留还没查到具体规定,最新的《公安执法细
    • 行政拘留期限怎么计算?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2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2、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
    • 限制传唤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30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拘传程序需要遵循一定规定。以下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院《解释》、最高检《规则》以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拘传程序的详细说明: 1. 拘传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1) 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
    • 停工留薪期什么时候结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所在地区,伤势不同,所在地区不同,休息时间也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来确定停工留薪的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扩展资
    • 刑事拘留开始到什么时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8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具体算法如下: 第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