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中的一些基本界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8:34:23 134 人看过

一是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这里指的内容应该是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从形式看也似有订合同的表示,但其没有具体内容或者只有部分内容。如一般的商业广告,或没有价格,或没有详细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履行时间、地点等等,因而它只能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反之,如果广告内容具备了订约的主要条件,即为要约。

二是要约是向相对人发出的且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特殊情况下才为不特定的人。如书报片订广告,标明定价,汇款地点、时间、方法,凡是看到广告的人按约汇款到指定地点,即为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是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三是要约是以缔约为目的,要约邀请则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

所以如果是订立合同,那么不用一定非要按手印,只要是双方进行了签字或者是盖章,那么都表明这个合同是生效的,如果是没有按手印,但是也没有签字或者没有盖章,那么这个合同就还没有开始生效,所以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必须要选择一个有效的方式,才能够让其生效。

一、要约邀请和要约的联系

由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关系到了合同的成立,而且关系到了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和责任等问题,因此,其在实践中意义重大。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其区分是依有关理论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的:

(一)依法律规定予以区分

凡法律明确规定某种行为就是要约或要约邀请,当然应按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我国《《民法典》已明文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二)依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予以区分

所谓当事人的意愿,就是指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行为,在主观上认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由于要约无非是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故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订约的意图仅仅是动机。

(三)依订约提议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定

在要约的内容中须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只要承诺人一旦承诺,合同即可成立。而由于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提出要约,故其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当然即使表意人提出了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他在提议中业已声明不受该要约的拘束,或已明确提出需要进一步协商,以及需要最后确认等,由于难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明确的订约意图,故不能认为此种提议是要约。

(四)依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予以区分

询问商品的价格在交易习惯中即被认为是要约而并非要约邀请。当事人之间凡多次从事特定物品买卖,且始终未改变买卖货物的品种和价格时,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只要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

(五)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具体的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应当考虑到诸如:是否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是否需要实际接触;发出的提议是否可以使他方产生要约的信赖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因欺诈订立无效合同有哪些基本情形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并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被人胁迫签了合同应该怎样处理呀被人胁迫签了合同,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成年人被胁迫签订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不申请,其效力自始有效。二、合同效力可撤销是指什么情形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1、因受他人欺诈或者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3、遭受他人或者第三人胁迫而签订的合同;4、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2023-03-21
    408人看过
  • 基本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
    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结算管理中。\"基本医疗\"是从医学的角度为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合理施诊、合理用药等提出的医疗服务与管理的规范,如针对某一病种该使用何种手段做基本的检查和治疗,使用何种药物及基本的用药量和疗程等。而\"基本医疗保险\"则是从经济的角度规定在一定基金支付能力下只能购买什么样的医疗服务,相应决定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水平,但不能直接规定对一种疾病只能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住多少天院。换句话说,从医学的角度,医生决定一个患者应该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住多少天院。但从基本医疗保险的角度,为了绝大多数参保人的利益,为了保证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规定统筹基金只能支付的检查、治疗费用范围和支付水平。这是两者的界限区别。正是由于从医学上对医疗服务有基本遵循的规范,所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运用(而不是取代)基本医疗这种规范具体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的措施中,使医
    2023-04-22
    321人看过
  • 合同中怎么订立竞业限制
    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劳动者违背协议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一、签保密协议有没有补偿费签保密协议后正常离职,劳动者遵守了保密协议约定的有补偿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二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协议制补偿金标准关
    2023-06-25
    441人看过
  • 了解财产保险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则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守的准则,此类原则不仅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寸,保险合同主体之间对有关合同内容、目的等方面进行协商的过程中必须遵守,而且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履行的过程中也必须遵守,否则,保险合同将是无效或不能产生合同主体所预期的合同效果。总体来说,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平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自愿订立原则三项合同的一般原则:第二部分为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二项保险合同特有原则。一、保险合同订立一般原则(一)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使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对合同双方都应是有利的。公平原则是衡量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之一,也就是说,合同不应存在一方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或权利义务极端不对等的现象,如果一个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就是违反公平互利原则,一旦经人民法院确认,即可宣布合同无效。此
    2023-03-01
    45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守法的原则2.自愿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4.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
    2023-02-25
    468人看过
  • 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以及订立情况有哪些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如下: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法,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码头远近、保管质量、服务水平都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考虑的。2.结合几年来的案例看,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妥、保质、保量储存货物,因此签约时应重点把握住货物入库、验收和出库、验收两个环节,要把验收方法、标准以及交接手续条款定清、定准。3.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保管方有按期作好进站准备、向车站港口申报车船的托运的责任。二、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情况有哪些在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有三种情况:1.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
    2023-05-03
    444人看过
  • 合同订立要满足哪些要件,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要满足哪些要件合同订立要满足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既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有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合同才能成立。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允许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协商或者虽经过协商但未取得一致意见而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签订合同。二、合同订立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订立遵守的基本原则有以下方面:1.平等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和承担合同责任时法律地平等。2.自愿原则。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否愿意与他
    2023-05-06
    123人看过
  • 探讨销售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和实践
    订立销售合同的原则如下:1、遵守国家法律原则,即法律原则,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程序必须合法;2、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经济权利和义务平等;3、遵守诚信原则,销售合同双方应诚实遵守合同规定,积极履行合同,稳定工作,努力提高信誉。如何订立销售合同营销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同客户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彼此满意,形成双赢。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具体可概括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1)要约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期限内,要受到要约的法律约束;如果对方接受自己的要约,就有义务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
    2023-07-04
    247人看过
  • 合同签订基本流程
    1、我们会根据我们所交易的产品,共同友好的协商并制订一份适合双方的合同。2、合同确定后,我公司将其打印出来,签字盖公章。3、我们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一份至客户手里。4、客户无异议,签字或者盖章。5、客户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回传一份给我公司。6、双方合执一份,合同生效。7、双方各自尽到合同里约定的职责。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无合同不交易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2、有行动必留痕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
    2023-03-08
    294人看过
  •  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方面。首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其次,出让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第三,受让方通常是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最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必要条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首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其次,出让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第三,受让方通常是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最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必要条件。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的 订 立 原 则 有 哪 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合法。其中,平等和自愿是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偿和诚实信用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重要特征,合法则是合同订立的必要条件。
    2023-09-05
    390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年龄界限
    签订劳动合同
    最小16周岁,单位可以雇佣,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满16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年满16岁员工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
    2023-03-15
    381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时如何订立一份完备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订立一份完备的合同的要求如下:1、合同内容上,一般包括主体信息、标的项目信息、价格、数量、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2、合同实质上,要满足主体适格、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3、其他要求。订立合同时如何预防合同纠纷大量的合同纠纷导致合同当事人损耗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甚至对部分合同当事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何在订立合同时尽量应用有关对策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以在产生合同纠纷时能达到占有主动权甚至“不战而胜”的效果已成为众多公司法人及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根据对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发现在签订合同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大大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一)依法严格签定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不可能得到法院的全面严格保护,合同当事人
    2023-08-16
    322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基本标准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根据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致而达成合意,即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民法典》对合同形式采用非要式合同为原则、要式合同为例外的原则,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履行特定的缔约形式。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如何的什么是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担保的范围和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成立
    2023-07-04
    67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订立合同时候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担保问题,合同是否存在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2.预付款问题;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以及违约责任问题;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二、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合同订立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合同的订立的概念是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
    2023-05-06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订立的基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几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1、看具体情况定。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 合同订立有哪些基本内容基本的原则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6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守法的原则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 合同订立原则,合同订立基本原则有哪些,分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原则、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原则。签订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合同资格,并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 租赁合同的订立期限怎样界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1、法律依据;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实在有超过二十年的必要,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续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并不是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而只是超过的部分无效。 3、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
    • 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步骤?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期限内,要受到要约的法律约束如果对方接受自己的要约,就有义务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发出同样的要约或签订同样内容的销售合同。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这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