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要承担债权人损失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14:17 406 人看过

一、保证人要承担债权人损失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二、民间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三、贷款需要几个担保人

担保人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如果信审及贷款行觉得需要你提供担保人的话你就要提供,原则是越多越好,但是也要跟贷款品种相结合的,在于担保人无需指定一定是自然人也可以试法人的。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手续: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能否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能否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应根据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区别对待。如果债务人要求一般保证责任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例外情况:(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如果债务人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应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
    2023-04-05
    258人看过
  • 保证金是否由债权人承担
    保证金是否由债权人承担?基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债权人作为保管物的所有人,有权从保管物中受益。因此,在存款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属于债权人,标的物的孳息是指标的物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水果包括天然水果和法定水果。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收入,如货币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等。收缴水果的义务由保管部门承担。例如,如果存放的存单、有价证券和彩票需要收取利息、承兑汇票和奖品,公证处应接受或代表他人收取,取得的本金和孳息,按照不损害存款接受人利益,不改变用途的原则处理。如果不能用于原始目的,应以货币形式存入存款人的托管账户(《托管公证规则》第22条第2款)。定期存款到期时,本金和利息原则上按原期限一并转移。除支付相关费用外,剩余股利应存入存款人的专用账户(《存款公证规则》第22条第3款)。除维护费用外,存入的房地产或其他物品的剩余收入应存入存款人的托管账户(《托管公证规则》第22条第4款
    2023-05-07
    193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确保继承人承担债务?
    遗产清偿:一、继承前以债务清偿。二、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三、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遗产清偿:一、继承前以债务清偿。二、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三、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遗 嘱 继 承 与 遗 产 清 偿 : 如 何 划 分 责 任 ?遗产继承是我国法律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学习和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其
    2023-09-20
    84人看过
  • 担保人不还钱怎么还能赔偿债权人的损失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能够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因债务人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不能与债权人协商的,由中间人调解,促进双方理解,达成新协议。如果债务人不还债,保证人有义务对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进行清偿,但是清偿的顺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如果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的,就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才轮到一般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而如果保证人是连带保证人的,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放弃了债务人所提供的其他用以清偿债务的担保的,那么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所放弃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债务人没有钱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经强制执行后,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
    2023-06-28
    160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保证人担任其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因担保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向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除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外;债权人只起诉被担保人的,只能列为被担保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但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区别1、二者定义不同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二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免除权、撤销权等权利;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3、二者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
    2023-08-08
    403人看过
  •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嘛
    个人可以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事人提供担保的,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一、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法律风险有什么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如下:1、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损失;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3、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借条的担保人有哪些责任呢?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三、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做什么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
    2023-06-26
    405人看过
  • 5个担保人能划分债务嘛
    五个担保人在担保时,如果都对债权人承诺了担保份额的话,按份清偿。担保人与债权人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由债务人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一、找不到欠钱人要怎样处理如果找不到欠款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3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但是,失踪的最低要求是两年内下落不明。法院收到诉求确认有管辖权并核实情况后,会判决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理人,代理人应当追偿债权,清偿债务,从而达到自身债权的目的。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二、帮人担保被起诉的后果主要是(一)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二)担保人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
    2023-03-11
    484人看过
  • 环境侵权人要承担哪些损失和费用
    环境侵权责任人要承担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因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修复生态环境产生的费用、行政天处罚的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第二十条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被告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确定被告不履行修复义务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当用于
    2023-04-17
    264人看过
  • 人身损害涉及财产损失嘛
    一、人身损害涉及财产损失嘛人身损害不涉及财产损失,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6-15
    354人看过
  • 债权人保证担保人的义务
    一、债权人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债权人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二、担保人怎么免责?担保人的免责是主合同内容变更;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未成立;债务或担保超
    2023-03-28
    139人看过
  • 债权人跑了转上债权人担保怎么承担责任
    一、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二、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如果被起诉了,要积极配合法院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
    2023-05-03
    457人看过
  • 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继续履行;(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赔礼道歉。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2023-06-20
    73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承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将债务转给他人的责任
    一、担保人是否承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将债务转给他人的责任担保人不承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将债务转给他人的责任。在担保关系中,只要债务人不变的,担保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对新的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也要照顾到担保人的利益,特别是当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抵押担保人是保证人吗抵押担保人不是保证人,担保人的范围更广些,不仅包括抵押人,还包括保证人、质押人等。另外,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的,没有抵押人。如果是债务人之外的人提供抵押的,抵押人为担保人。三、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条件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
    2023-05-06
    314人看过
  • 保证人如何保证担保债权
    一、保证人有什么权利1、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它也能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也有利于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以及法院的负担,否则,如都由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之后再由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追偿,这无疑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其他成本,影响了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如形成诉讼,也是两个诉讼,增加了法院的负担。2、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享有这项权利。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只有在主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应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而直接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则保证人就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权利
    2023-06-12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债务人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3
      担保人不是债务人。根据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 房屋拆迁债权人承担谁的损失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1、明知拆迁还对房屋进行出租,租客在知道了之后可以去追究房东的责任,要求房东为自己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房东需要因此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租客的损失进行买单。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
    • 担保人能否代表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货物提存期间损失由债权人承担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2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以清偿为目的,所以货物在被合法提存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合同已经终结。债务人提存后,财产的所有权因提存被认定为债权人所有。 因此,货物提存期间毁坏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 如何处理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所受的损失?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对于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所受的损失,旧准则认为债务重组属于企业偶发的经济事项,债权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属于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损失,应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单独设置“债务重组损失”明细科目加以核算。新旧准则在表述上有些差异,新准则要求“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