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被开发商无偿征用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04:44 287 人看过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土地被开发商征收,且没有土地征收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9)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其他义务;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1)土地补偿费是土地使用者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是指土地使用单位因征用土地造成的房屋等设施损坏,向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补偿。(4)安置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如果征地长期不闲置,开发商该怎么办
    如何处理开发商征地长期不闲置的问题开发商征地长期不闲置的,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法律行为,对依法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目前,土地征用一般是指征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明确开发建设的开工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始开发建设的;(2)开发建设已经开始,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开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下,或者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下,未经批准暂停开发建设一年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08
    256人看过
  • 如果开发商在征地后不开工建设,该怎么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开发商取得土地后不开发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在3年以上收回闲置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遗弃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闲置,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经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闲置费原审批机关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放弃耕地的,原承包单位应当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2023-05-08
    305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开发补偿到底该怎么征收
    征收开发土地的补偿规定是: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没有明确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二、承包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全国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亦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2023-04-02
    298人看过
  • 开发商强制征用土地,该如何维权
    .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1、冷静面对,平静应对的强制拆迁多为突发情况,作为当事人面对这种情况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不满,不可避免地会做出合理的过激行为。但是,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冲动暴力,尽量平静自己的心情,不要给自己的人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害。考虑到违法的事情必须用合法的手段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必以伤害自己为赌注。二.通过法律的各种法律途径,依法要求赔偿(1)直径被拆除的人的房屋被合法拆除,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手续提出异议,法院对此提出异议进行审查或开庭,最终作出判决。(二)可以申请行政裁决、诉讼、民事诉讼、组织听证会等,以合法方式处理纠纷1、开发人员强制征集的行政裁决国务院命令发表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配置协议的,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
    2023-08-05
    91人看过
  • 如果土地被征用三年,会不会无效
    如果土地被征用三年,对方没有使用,一般不能收回,因为这不是承包土地的情况。如果承包出去,两年内可以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用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坏地的,不占用好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禁止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遗弃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闲置,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经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闲置费原审批机关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
    2023-05-08
    267人看过
  • 如果政府征用土地该怎么办
    当遇到政府征用土地时该怎么办?即使政府不具备土地征收条件,不按照正式的土地征收程序进行土地征收,任何人都有权对有关政府的行为提出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核实征收审批程序的合法性,而征收审批时间直接决定了补偿标准。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以征地审批机关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的市场评估值。3。只有政府依法实行征收,依法实行各项补偿,才能开工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根据土地的面积和性质,由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如果因为公共利益不愿意征收,可以依法征收。但是,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普通商业开发,双方还没有就补偿价格达成协议,可以拒绝。比如公路、铁路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工程建设,可以依法强制征收。而私人商品房开发能否确定。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普通的商业开发,双方还没
    2023-05-31
    387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归谁
    如果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其土地将归国家所有。永久征用了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如果原使用权单位暂行不用或者放弃了使用权,但所有权不变,属于国家全民所有,不再属于原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了的,应当由原土地使用者收回,并进行耕种或者开发利用。一、土地所有权归村民吗?村土地所有权不归村民。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还有部门村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能获得村土地的使用权。村民获得土地使用权,可以登记注册,他人不得侵犯村民的土地使用权。二、多少村民签字才有效?不需要村民签字。理由:征地只能征收,不能征用。征收是改变土地所有权,而征用是改变土地的使用权。乡村土地征收是不需要证得村民认可的。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征收归国家所有。但国家
    2023-03-28
    456人看过
  • 征用土地人被挪用怎么办,征地补偿款怎么补办
    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检察院的反贪部门(已经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地区可以到监察委员会)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强占土地损害赔偿补偿标准强占土地怎么赔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占人可以要求侵占人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02-23
    365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征地赔偿怎么办
    一、土地被征收,征地赔偿怎么办1、征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
    2024-01-26
    163人看过
  • 开发商土地几年不开发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两年内不实施征地的,征地批准文件无效,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土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下达时,将扣除相应指标。有耕种条件的土地,应当交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耕种。用地单位的闲置土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违法强征强拆土地的,由所在乡(镇)、村予以何种处罚,并予以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批准征收建
    2023-05-08
    74人看过
  • 如果被征用,农民自己开垦的土地有没有补偿
    众所周知,农村荒地仍然属于村集体所有,即使是农民也无法获得农村荒地的所有权。由于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民的土地复垦属于个人行为。农村土地被征用是一种普遍现象。农民自行开垦的荒地被征收的,按照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无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也属于集体所有。被开垦荒地的农民没有获得荒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在被征收的情况下,他们得不到征地补偿。但考虑到农民对荒地复垦、整治和化肥的投入,对青苗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当土地被征用时,农民可以得到一些补偿。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应当对征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
    2023-05-31
    365人看过
  • 临时土地使用证能开发商征地吗?
    开发商征地时临时占地的应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1、就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样,安置房同样也有房产证。也同样需要按照它所既定的程序去办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安置房除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之外,还受到各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的约束。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2、虽说这样,但在取得权的5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不能转让、出卖,或者是抵押贷款等等。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是代安置人购买的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这类的安置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没有转让的期限,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3、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
    2023-08-11
    292人看过
  • 如果被他人占用土地怎么办
    一、如果被他人占用土地怎么办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2、请求当地村委会调解;3、申请人民政府处理;4、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土地被强占的起诉状怎么写土地被他人侵占,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起诉,要写好起诉状。诉状要有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比如本案中可以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判、赔偿多少钱等。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起诉状的书
    2024-01-19
    393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后挂牌卖开发商怎么补偿?
    一、政府征收土地后挂牌卖开发商怎么补偿?我国各地对于征地补偿款事宜的规定存在差异,需依据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应地方性的征收补偿政策予以落实及执行。此外,还需面向被征收对象公开宣布通知公告,明确告知补偿内容,包括补偿金数额、涉及赔偿面积等相关详尽信息。综合而论,从“征收”这一概念的解读中我们能够领悟到它所具有的法律特性:首先,这种行为具有法定性,须按照适用的行政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和行政法法规,并且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启动;其次,土地征收并非自愿协商行为,而是国家运用强制力获得他人土地产权的过程,既不要求征得被征地者的同意,也不以此作为必要的前置条件;最后,土地征收带有显著的公益性色彩,必须始终贯穿着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理念。(一)国家级别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征地时,进行主体的只能是国家,具体而言便是由国家委托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行使相应的征收权利。从更具体的层面看,土地征收
    2024-04-07
    22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如果政府强行征用开发商的土地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3
      政府和开发商府和开发商可以报警,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如何告开发商征用土地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政府和开发人员强制征收土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打电话给国土部门的法律热线12336的强制征收土地侵犯市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开发商征地的土地上的果树应该怎么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5-30
      开发商征地时土地上的果树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各省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政府应依法征地、动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承担因征地、动迁所涉及的法律、经济、群众上访等责任。对征地上的果树给与一定的补偿。可以说,目前全国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
    • 土地被开发商征了补偿有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土地被开发商征地没有赔偿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搬迁,直到赔偿后再签订征地拆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还可以由房屋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开发商不用赔偿被征地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7
      1、开发商实施征地需要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