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35:53 87 人看过

拆迁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拆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管辖受理一定范围的拆迁行政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在解决拆迁行政纠纷案件中的分工。本案的范围是解决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被人民法院受理的问题。另一方面,拆迁行政诉讼范围的确定,使拆迁行政机关明确了哪些具体的拆迁管理行为可以使自己成为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人,明确了哪些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受理。毫无疑问,人民法院受理拆迁行政纠纷案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有两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是行政处罚案件;二是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三是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四是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案件;(五)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法律义务的案件;(六)申请发放许可证的案件;发放养老金的案件;(七)非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

以上八类案件,除第六类申请养老金案件在拆迁行政诉讼中难以起诉外,其余七类一般规定在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起诉,而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对上述规定作了补充,“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范围的留有余地为了发展。鉴于行政诉讼的特点,行政诉讼的范围受到排除条款的限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的纠纷有四种。一是国防外交。这种国家行为是政府以国家名义作出的,不涉及特定个人和组织所关心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第二,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即抽象行政行为。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审查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抽象行政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第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通常称为内部行政行为。对这种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部门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四,根据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为准。我们在研究拆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规定时,往往感到可操作性不强,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拆迁纠纷的蔓延和激化,地方法院立案难,或不敢作出公正判决,公正执法的案件少之又少。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制度问题,但法律规定不明确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为解决法律和原司法解释对拆迁行政诉讼的针对性不强、缺乏指导性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历时5年起草并调查了《关于审理拆迁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并对《解释》进行了修改草稿已经改了三次了。虽然尚未颁布实施,但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拆迁行政案件的案件范围仍然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原则,现将有关条款摘录如下,供读者参考。第一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下列城市房屋拆迁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一)拆迁许可;(二)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上述内容是对“拆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其他。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益诉讼的特点有什么?(1)公益诉讼之诉的利益是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共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3-04-17
    2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9、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0、认为行政机关侵
    2023-02-25
    25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强制措施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一、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2023-03-01
    1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请求的范围是什么
    可以写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定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或者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要写具体的赔偿、补偿事项及数额。如果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需要提供具体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请求1、行政诉讼的本质和特点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审查和监督,该等审查是有限的审查,该等监督是有限的监督。概括地表示为法院主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律师代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首先和当事人明确诉讼的目的和后果:很多情况下,行政诉讼并不能够像民事诉讼一样一劳永逸。例如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撤销后还可以重新作出。法院仅仅是对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有时候并不约束行政机关未来的行为,并且不能替代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尤其是行政许可领域,最终必须由行政机关来决
    2023-03-17
    1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
    2023-03-04
    3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诉范围和不可诉范围是什么
    受案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一、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7种: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对拒不履行职责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吗对责令停业的处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法院会受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人民法院都会受理。三、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拆迁补偿诉讼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2023-03-24
    23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拆迁行政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
      《》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此可知,我国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大多数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的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行政诉讼来说
    • 拆迁补偿合是否是行政诉讼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土地
    • 拆迁补偿合是否是行政诉讼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6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
    • 拆迁补偿合是否是行政诉讼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7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
    • 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0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因为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六)其他行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