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7:22:35 139 人看过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设立一份遗嘱;

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变更公证遗嘱应到公证处做变更遗嘱公证;

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

一、怎样写遗嘱才能有法律效力

写遗嘱要想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是否满足条件。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二、立遗嘱将财产给孙子继承有效吗

公民可以通过遗嘱提前安排名下财产,在遗嘱人去世后,由继承人根据遗嘱分配遗产。一份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实质要件为:1、立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行为能力,也就说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处分他人财产部分无效;4、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5、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有五种形式: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符合生效要件即可。另外,老人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孙子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公证相关文章
  • 辞退员工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
    2023-03-04
    277人看过
  • 办理遗嘱公证要考虑哪些问题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内容是指遗嘱人对其财产或其它事务的具体处理。一般包括:遗嘱涉及的具体财产、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份额的指定等。目前,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人员一般要对遗嘱内容逐项审查。但一些公证人员认为这样做未免太繁琐,认为只要是遗嘱人当着公证人员的面立遗嘱,由公证员出具公证书,证明遗嘱是由其遗嘱人所立就可以了。这种做法势必会带来一些问题。如一位姓李的老人因患癌症久卧病榻,老人恐其死后其后妻得不到房产,便写下遗嘱请公证处公证。公证人员见李某立遗嘱时神智清醒,遗嘱内容确系其本人的意思表示,遗嘱又是他本人所写,随即办理了遗嘱公证书。不久,李某去世,其前妻之女即要求继母搬出该房,继母不从,拿出公证书对继女说:“老头子临死前写了遗嘱规定该房屋是我的,没有你的份,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得
    2023-12-04
    279人看过
  •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指定遗嘱执行人:1、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2、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3、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执行人如何指定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选,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
    2023-07-22
    48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遗嘱公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令,如遗嘱人生前自愿要求办理公证书,则可轻而易举地设立公证遗嘱,无需众多繁琐条件束缚。所谓公证遗嘱,即是经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由公证机构公证批准的遗嘱。在此过程中,遗嘱人可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以合乎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者其他事项进行自由处分,而该种处分行为将在遗嘱人离世后予以履行生效,这便是我们常说的“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4-08-16
    12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证遗嘱?
    只要立遗嘱人愿意办理公证就可以立公证遗嘱,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什么情况下公证遗嘱无效(一)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二)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四)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五)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3-07-24
    125人看过
  •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注意哪些问题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一、遗产继承需要死亡证明吗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2023-03-28
    382人看过
  • 南通入台证办理应注意问题
    1、大陆紧急联系人必须与出行者有亲属关系。2、大陆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印于一张A4纸上)及整本户口簿扫描件。年满20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财力证明(3选1)1、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3万元人民币以上,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2、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证明扫描件。存款证明必须注明已冻结,冻结期到旅行回来后。日期要一个月以上,扫描件3、银行出具的信用卡(必须是金卡)对账单,加盖红章及该卡的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年满18岁至20岁的在校学生1、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仅需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2、需要父母同意书。18岁以下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台湾个人游,必须由直系亲属:只限父或母陪同前往。与父母同行的,如户口簿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户口簿扫描件;如户口簿不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则需提供出生证明扫描件。照片要求本人
    2023-05-29
    317人看过
  • 签订遗嘱抚养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遗赠抚养协议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注意事项】1、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2、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及财产清单;遗赠抚养协议书。3、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2023-05-01
    482人看过
  • 遗嘱公证要问什么问题
    一、遗嘱公证要问什么问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员一般要对遗嘱内容逐项审查,需要核查财产的属性,立遗嘱人的神智是否清晰,是否真实的意愿,以及与受益人的关系等等。二、遗嘱涉及的财产如何规定(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立遗嘱时只能处理自己的所有的部分,不能处理共同财产的全部。(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成员所有部分,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如土改时家庭成员共同分得的房屋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收入建造的房屋、购置的家具或其他财物,家长或其他成员都无权作个人财产处理。(三)是夫妻共有财产、或是家庭共有财产,还应视房屋形成的具体情况而定。三、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立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2023-06-15
    404人看过
  • 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一)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三)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2023-05-06
    430人看过
  •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可以在异地吗?
    遗嘱公证不可以在异地进行办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
    2023-06-17
    65人看过
  • 公民订立遗嘱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民订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应当意识正常,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不被威胁、胁迫。订立遗嘱方法有什么立遗嘱的方法如下:1、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自书遗嘱。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书写,签字,注明制作年、月、日;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以录音的形式口述的遗嘱;5、口头遗嘱。遗嘱人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见证人应当在场见证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百
    2023-08-13
    423人看过
  • 合同解除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
    2023-05-01
    310人看过
  •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应查明以下问题:
    (一)遗嘱人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遗嘱受益人的基本情况;(二)遗嘱人与受益人是什么关系;(三)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是否有因无生活来源而依靠遗嘱人生活的人;(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还是夫妻共有的,或是与其他人共的财产;(五)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出版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在受到威胁、强迫、欺诈等情况下违背自己心愿而对财产所作出的处分决定。最后还要注意的是,公证员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出具遗嘱公证书。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
    2023-08-12
    34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更多>

    #遗嘱公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公证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
    • 申办遗言公证细则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公证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1)请求 处理遗言公证应当亲身到遗言人居处地或许遗言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恳求。亲身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言人可经过书面或许口头形式恳求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临时居住地处理。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填写公证恳求表,并提交有用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言触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据、遗言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言受益人如系立遗言人的近亲属的,还应供给联系证明。 (2)检查 依据《遗言公证细则》第
    • 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6
      根据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或临时居住的地方(医院、旅馆等)办理。遗嘱人申请医嘱公证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件、遗嘱草稿、遗嘱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有遗嘱执行人的,还要提供遗嘱执
    •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5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还应注意的其他一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